首页 新闻 政务 理论 教育 专题 企业 文化 财经 旅游 生活 娱乐 健康 人才 汽车 房产 视频 论坛 图片库 数字报
  第24版:奇彩生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咸宁新闻网 | 咸宁日报 | 香城都市报 | 周闻天下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3年8月22日 星期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女子产后出走婆婆发现孙子非亲生
孙子大了还没户口入园难

  4年前,她的儿子和一名女子相恋“奉子成婚”。但媳妇在生下一个男孩8个月后就突然离家出走了。最近3岁的小孙子却因没有户口不能入学。谁也没想到,在补办户口做“亲子鉴定”时,结果显示这个孩子根本不是张女士的儿子亲生的。

  孙子大了还没户口入园难

  今年七月底的一个下午,一位40多岁的中年妇女带着一个三四岁男童走进了江宁公安分局龙都派出所值班室,值班人员询问她遇到什么困难时,妇女却支支吾吾不肯说。当天值班的一位派出所副所长随即接待了该妇女。

  经仔细询问,民警了解到妇女姓张,江宁区湖熟街道人,和她一同前来的男童是其孙子,一直没有户口,眼看孩子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却不能入学,张女士便到派出所请民警帮忙解决。

  民警见这个男孩健康可爱,就问为啥至今还未上户口。张女士长吁短叹直摇头,沉默半天才道出隐情。2008年,张女士的儿子李某认识了一名来自镇江的女子吴某。那时吴某在江宁湖熟一家超市上班,年轻漂亮、性格活泼、爱好交际,李某和她认识没多久就相恋同居了。

  2009年5月份,吴某怀孕了,当时李某和吴某都没到法定结婚的年龄。双方家长同意让他们“奉子成婚”,两人没有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也未领取结婚证,只是在家中摆了几桌酒席,算是成了家。2010年2月,吴某在医院产下一男婴。可是好景不长,吴某生产后夫妻之间经常为了一点生活琐事就争吵不断,夫妻矛盾一天天激化。2010年10月,在儿子出生8个月后,吴某竟然悄悄离家出走了,一直没与李某家里联系,至今下落不明,这个男童一直由奶奶张女士拉扯养大。

  晴天霹雳,这娃不是亲孙子

  张女士说,孙子出生后一直没有为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当时主要是考虑到儿子媳妇属于“超计划”的生育行为,害怕遭到计生部门的罚款。所以一直也不能办理户口。现在,孩子已经三岁了,再想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已经过了法律规定办理年限。在派出所里,张女士越说越激动,急得眼泪汪汪。她说,孩子的母亲至今下落不明。家里人也曾试图通过“收养”这个孩子的方式来解决小孩黑户的问题。但是经咨询民政部门得知,这条路走不通。因为张女士的孙子并非“无父无母”,只是母亲下落不明,所以不符合“收养”的条件。

  民警告诉她不要着急,小孩还是有办法上户口的。根据相关规定,给孩子办出生证需要李某和孩子先做亲子鉴定,确认了父子关系,就可以补办到《出生医学证明》。办户口就没有问题了。之后,李先生和小孩去了有法律资质的专业机构做了亲子鉴定。花费几千元,报告很快出来了,张女士带着孙子去取了回来。文化程度不高的她并不识字,拿到报告非常高兴地带着孙子去办理户口。

  “这户口办不了啊。报告不是写得清清楚楚吗?不支持双方是生物学父子关系!”工作人员一番话让张女士愣住了:“啥意思?”“孩子不是你儿子亲生的!”张女士当场瘫坐在地。她情绪有些激动,要把小孩丢在户口办理单位大厅,说是不要了,自己转身就要走。但经工作人员反复劝解,她还是不忍心,将孩子带了回家。

  派出所多方奔走让孩子落了户

  为了帮孩子办户口,民警走访孩子出生的医院,调取孩子的“新生儿记录”和吴某的“住院病案”记录,确认孩子出生情况,确是吴某所生。另一路民警寻找孩子的亲生母亲吴某,以便确定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但民警找到镇江吴某家中,其母坚持说女儿从婆家出走后3年未回过娘家,家里人也不知道她在哪。

  为确保孩子的安全监护权,经派出所调查目前确认了以下事实,并形成相关报告:镇江籍女子吴某于2010年2月2日23时在江宁湖熟医院产下男婴,此后离家出走,多年音讯全无,吴某的父母由于经济条件限制不愿收养孩子。因孩子非李某亲生,卫生部门无法为李某家人开具出生医学证明,且孩子亲生母亲身份明确,民政部门不能为李某办理收养手续,吴某有法定的抚养孩子的义务,孩子的监护权不能转移他人。鉴于上述事实情况,派出所将正式报告上交到江宁公安分局以及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部门。相关部门特事特办,目前已为孩子办理了“社区托管户”的户口,以保障孩子入学、参与社区保障等一系列权利。

  孩子生母已涉嫌遗弃罪

  “不管他是不是我的亲孙子,这孩子是我拉扯大的,和孩子总是有感情的,以后一定会像对亲孙子一样好好培养他……”张女士拿到孙子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后也非常感激。不过据警方人士介绍,孩子的父亲对儿子不是亲生的这一情况还是有些不能接受。据孩子的奶奶回忆,媳妇怀孕期间经常外出彻夜不归,说是走亲戚,但到底去了哪里,没人知道。

  警方表示,孩子生母的行为已经涉嫌遗弃,虽然公安机关目前还未对其进行刑事侦查,但不会放弃对吴某的寻找,一旦得知她的下落必将会强制要求其履行孩子法定监护人的责任和一个母亲应该履行的义务。

  (据《扬子晚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主管: 中共咸宁市委宣传部  咸宁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鄂ICP备06018974号  © 版权所有 咸宁日报社
 
咸宁日报主办 地址:湖北咸宁温泉路26号 邮编:417000  电话:0715-8126935 8126907
 
未经咸宁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第01版:封面
   第02版:专刊
   第03版:专刊
   第04版:新闻关注
   第05版:新闻关注
   第06版:新闻关注
   第07版:新闻关注
   第08版:新闻关注
   第09版:新闻关注
   第10版:新闻关注
   第11版:新闻关注
   第12版:新闻关注
   第13版:新闻关注
   第14版:新闻关注
   第15版:特别揭秘
   第16版:特别揭秘
   第17版:特别揭秘
   第18版:特别揭秘
   第19版:特别揭秘
   第20版:特别揭秘
   第21版:奇彩生活
   第22版:奇彩生活
   第23版:奇彩生活
   第24版:奇彩生活
   第25版:奇彩生活
   第26版:谐趣网文
   第27版:图片新闻
   第28版:封底
女子产后出走婆婆发现孙子非亲生
“香港少妇”重金借精生子男子入连环套被骗数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