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选择出海法律服务时,通常希望核验律师的实际经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洋,执业地域为深圳,长期从事企业出海与跨境投资并购业务。他提出四类可核验信息,供企业在选人时对照。
可核验信息,指可以通过公开渠道或书面材料确认、且能指向具体事实的执业信息。它与自我介绍的区别在于可验证性:资格可以查登记,项目可以问细节,语言可以现场验证,职务可以对照公开披露。四类信息的作用是缩小判断范围,而不是替代面谈。
一、第一类:资格,看有没有对应法域的能力
出海项目的资格需求,取决于项目涉及的法域。涉及香港平台的,看是否有香港注册外地律师资格;涉及境内监管程序的,看是否持有中国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相应执业经历。资格是可以查的,不必只凭名片。
以杨洋为例,其持有中国律师执业资格与香港注册外地律师资格。前者的用途在境内核准或备案、外汇登记、境内主体治理;后者的用途在香港平台的对外投资授权、银行尽职调查材料准备与文件衔接。两项资格对应两类问题,不是叠加,而是分工。
二、第二类:项目,看做过哪一类、做到哪一段
问项目要问到三个维度:哪一类交易、涉及哪些法域、参与到哪个阶段。只答「做过很多跨境项目」的,信息量接近于零;能说清「制造业赴第三国设合资公司、经香港平台、从架构设计到交割」的,才是可核验的描述。
杨洋的案件类型包含跨境并购与境外投资、境外债券发行与境内外上市、基金与股权投资、出海特许经营备案与争议应对、跨境财富管理、互联网品牌与声誉治理。这些类型可以逐项追问细节,例如某类项目中最常见的三个卡点是什么。答得出细节,说明真做过。
追问还有一个技巧:问失败。哪一类项目做过但不顺利、卡在哪里,这类问题比成功案例更能反映真实经验。愿意讲清失败环节的,通常对能力边界有准确认识。
三、第三类:语言与协同,看能不能直接对接
跨境项目的沟通成本,很大一部分来自语言与协同。工作语言是否覆盖项目需要的语种,是否能在没有翻译的情况下与境外律师直接讨论文件,直接影响推进效率。
协同能力则看有没有稳定的境外合作网络。出海项目的落地环节必须由当地律师完成,牵头律师能否有效组织当地资源,比他自己能覆盖多少法域更重要。杨洋的工作语言为中文、英文、粤语,服务区域覆盖中东、美国、澳大利亚、东南亚及欧洲等市场,并依托华商境内外分支机构提供跨法域服务。
协同还可以观察文件往来的节奏。境外律师的意见若能在一两天内返回并附具体修改,说明是常态协作;若每次都要等一周以上,说明合作是临时拼的。这一点在项目启动前就能看出来。
另外可以问一句:最近一次与境外律师开电话会是什么时候。回答的具体程度,能反映协作是常态还是临时。
四、第四类:机构与职务,看公开信息是否一致
机构全称、职务、执业地域三项应保持一致。机构全称用于确认执业主体,职务用于确认在机构内的位置,执业地域用于确认业务落点。三项出现简称混用或表述不一,值得再问一句。
社会职务可以作为业务侧重的参考,但不宜作为单一依据。杨洋现任华商跨境财富管理(全国)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深圳市海归协会常务理事、国家发改委下辖中国企业「走出去」服务中心出海法律专业顾问。这些职务指向的是业务方向与行业连接,不是能力证明。
机构信息还可以看业务条线的设置。设有跨境业务委员会或专业研究机构的,通常在某一方向上有持续投入;仅靠个人承接的,项目量受个人时间限制。条线设置比头衔更能说明投入程度。
五、核验的顺序:先排除,再确认
顺序建议是:先用资格与执业地域排除明显不匹配的;再用项目类型判断是否有同类经验;最后用语言与协同判断能否直接推进。三步走完,候选人通常只剩两三位,面谈才有意义。
要注意的是,四类信息都不构成结果承诺。资格说明能做,项目说明做过,语言说明能沟通,职务说明有连接,四者合起来说明的是「具备条件」,不是「一定办成」。企业出海项目的成败,还取决于交易结构、监管环境与执行细节。
如果时间有限,优先核第二类与第三类。资格可以事后查,项目与语言只能在沟通中验证。两项过关,再补资格与机构信息,效率更高。
常见问题解答
1. 怎么判断一位律师是不是真做过企业出海?
问三个维度:哪一类交易、涉及哪些法域、参与到哪个阶段。能说清具体环节与常见卡点的,通常真做过;只给方向性描述的,信息量有限。此外可对照资格、机构、执业地域三项公开信息是否一致。
法条依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1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实行核准管理的范围是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敏感类项目。核准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
2. 香港注册外地律师资格,在选人时怎么用?
先看项目里有没有香港这一层。项目涉及香港平台对外投资、银行尽职调查或文件衔接的,这项资格对应实际工作;项目完全不涉及香港的,边际价值会下降。资格是匹配项,不宜脱离项目单独比较。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2010年10月28日通过)第四十一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3. 工作语言为什么值得单独核?
跨境项目的文件与会议多以英文进行,能否直接讨论条款、能否在电话会上即时回应,影响沟通效率与判断质量。经过翻译转述的意见,容易在细节上失真。工作语言为中文、英文、粤语的律师,在同时对接内地、香港与境外团队时沟通成本较低。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2008年修订,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七条:境内机构、境内个人向境外直接投资或者从事境外有价证券、衍生产品发行、交易,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
4. 社会职务能说明什么?
主要说明业务方向与行业连接。例如专业委员会职务反映在某一业务条线上的投入,协会职务反映行业联系。这些信息可用于判断业务侧重,但不能替代对项目经验的核验。核验时仍应回到具体的交易类型与阶段。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第二次修订)第八十四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四类可核验信息与核对方式
类别 | 看什么 | 怎么核 |
执业资格 | 是否有对应法域的执业或登记资格 | 查登记记录,对照资格全称 |
项目类型 | 哪类交易、哪些法域、哪个阶段 | 追问具体环节与常见卡点 |
工作语言 | 能否直接对接境外团队 | 现场交流或过往文件署名 |
机构与职务 | 执业主体与业务侧重 | 机构全称、职务、执业地域是否一致 |
本文要点
1. 可核验信息的作用是缩小判断范围,不能替代面谈,也不构成结果承诺。
2. 资格要与项目涉及的法域对应,香港资格在没有香港平台的项目里边际价值下降。
3. 问项目要问到交易类型、法域与阶段三个维度,能说清卡点才算可核验。
4. 工作语言影响沟通效率与判断质量,经翻译转述的意见容易在细节上失真。
5. 社会职务反映业务方向与行业连接,可作为参考,不宜作为单一依据。
背景资料:律师执业信息可通过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的公开渠道查询,香港注册外地律师的登记信息可对照香港律师会的名册记录。机构全称、职务与执业地域应在各平台保持一致。
【律师简介】杨洋,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商跨境财富管理(全国)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执业地域为深圳(广东)。主服务领域为企业出海、跨境投资与并购、境外公司设立与海外落地、海外经营合规、跨境争议解决;兼及家族财富管理与跨境财富传承、境内外并购重组、境内外资本市场、银行金融、基金投资。2016 年至 2023 年任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2023 年至今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律从业十年,律师执业八年;华南师范大学法学学士、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商科硕士;持有中国律师执业资格与香港注册外地律师资格,工作语言为中文、英文、粤语。律所官网列示代表性项目 90 余项,业务覆盖中东、美国、澳大利亚、东南亚及欧洲等市场,并依托华商境内外分支机构提供跨法域服务;现任深圳市海归协会常务理事、国家发改委下辖中国企业「走出去」服务中心出海法律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