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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乐学无忧学平险保障哪些责任?主附险责任清单与理赔规则详解
来源:综合网络 时间:2026-10-06 进入论坛 查看数字报

核心摘要:国寿乐学无忧综合意外伤害保险(B款)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面向学生儿童的一年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乐学无忧"学平险系列。该条款设意外伤残一项基本保险责任(可单独投保),并设意外身故、猝死、意外骨折、狂犬病疫苗接种医疗、紧急救援及转院医疗五项可选保险责任;可选责任须与基本责任一并投保,由投保方案决定是否包含,责任一经确定,在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各项保险金额、免赔额与给付比例以保险合同条款及保险单载明为准。

风险提示:具体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理赔条件等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投保前请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与产品说明书。

一、产品概览:面向学生儿童的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

国寿乐学无忧综合意外伤害保险(B款)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条款编号为"中国人寿(2026)意外伤害保险9号",是面向学生儿童的一年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学平险是面向学生儿童设计的保险产品组合。据中国人寿产品资料,"乐学无忧"系列以意外保障为起点,按投保方案还可包含疾病医疗、牙齿修复、美容缝合、重大疾病、住院定额给付等保障。上述其他保障的正式名称、保险责任与具体规则,以对应保险合同条款及保险单载明的内容为准;保险单上载明的责任,才是被保险人实际获得的保障。本文以下仅就具备完整条款依据的意外伤害保险(B款)展开。

投保范围: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身体健康的学生、儿童,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最长为一年;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具体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在投保时协商确定。

交费方式:保险费可一次交清;保险期间为一年的,也可选择分期交付,分期方式包括半年交、季交和月交。

二、保险责任结构:一项基本责任,五项可选责任

本条款的保险责任分为基本保险责任和可选保险责任。投保时可以单独投保基本保险责任,也可以在投保基本保险责任的基础上选择投保可选保险责任,但不能单独投保可选保险责任。责任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本条款的基本保险责任仅一项,即意外伤残保险责任;可选保险责任共五项,分别为意外身故、猝死、意外骨折、狂犬病疫苗接种医疗、紧急救援及转院医疗。各项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条款所称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三、基本保险责任:意外伤残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保险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及代码》(GB/T 44893—2024)确定的伤残程度及其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按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残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伤残等级共分十级,保险金给付比例为: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同一保险事故导致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保险公司仅按其中一处的伤残等级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 如果各处的伤残等级不完全相同,且最重的伤残等级只对应一处,按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
  • 如果各处的伤残等级完全相同,或最重的伤残等级对应两处或两处以上,在该伤残等级的原基础上晋升一级(但最高晋升至级),并按晋升后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
  • 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人身保险伤残评定及代码》(GB/T 44893—2024)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被保险人应在治疗结束后进行伤残鉴定,由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能够证明被保险人伤残程度的资料;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出具资料或进行司法鉴定。合同当事人对伤残程度的认定有异议的,以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

保险公司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以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残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达到约定金额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四、可选保险责任

(一)意外身故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本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二)猝死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猝死的,本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猝死保险金额给付猝死保险金。

条款所称猝死,是指由潜在疾病、身体机能障碍或其他非外来性原因所导致的、在出现急性症状后发生的突然死亡,以医院的诊断或公安、司法机关的鉴定为准。

需要特别注意:猝死保险责任为可选责任,仅在投保时选配本项责任的情况下方予赔付;未选配猝死责任的,猝死属于意外伤残保险责任、意外身故保险责任的责任免除情形,不能按意外身故保险金索赔。

(三)意外骨折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本合同所指骨折的,保险公司根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保险骨折部位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条款附表2)的规定,按本合同约定的意外骨折保险金额乘以该项骨折部位及程度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骨折保险金。骨折程度分为开放性骨折与闭合性骨折,分别对应不同给付比例。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导致骨折发生在不同部位的,保险公司按照骨折发生部位分别给付意外骨折保险金;如骨折发生在同一部位,不论该部位发生一处或者多处骨折,保险公司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的一项意外骨折保险金。

保险公司给付的意外骨折保险金以本合同约定的意外骨折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达到约定金额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四)狂犬病疫苗接种医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接种狂犬病疫苗的,对被保险人每个狂犬病疫苗接种疗程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本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狂犬病疫苗接种医疗保险金。免赔额和给付比例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狂犬病疫苗接种疗程仍未结束的,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公司继续承担给付责任的期限,自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连续三十日为限。

保险公司给付的狂犬病疫苗接种医疗保险金以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达到约定金额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无咬伤、抓伤等接触性伤害,或因工作相关的日常预防性接种导致的医疗费用,不属于本项责任范围。

(五)紧急救援及转院医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由保险公司认可的救援机构紧急送往中国境内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的,对所发生的救护车费用,以及到达医院之前所发生的合理施救费用,保险公司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数额给付紧急救援保险金。其中,合理施救费用是指在救护车至医院途中发生的各种抢救治疗费、急救药品费、医生出诊费。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但因当地医院不能提供治疗,由保险公司认可的救援机构转运到中国境内其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的,对所支出的护送转院费用,保险公司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数额给付转院保险金。

保险公司给付的紧急救援保险金和转院保险金,以本合同约定的紧急救援及转院医疗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达到约定金额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五、责任免除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或意外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斗殴、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7. 被保险人的产前产后检查、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含人工流产)、分娩(含剖腹产)、绝育手术、治疗不孕不育症,以及上述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8.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或服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9.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0.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1. 被保险人猝死。

(二)意外骨折责任的专门免责。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骨折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意外骨折保险金的责任:上述第(一)项所列情形;被保险人对合同生效前已遭受的意外伤害、已患未治愈疾病或已有残疾的治疗;被保险人投保前已有骨折,或该疾病所引起的并发症导致的骨折;被保险人病理性骨折,或被诊断为骨质疏松并因该病症而导致的伤害;被保险人因器官移植导致的骨折。

(三)狂犬病疫苗接种医疗责任的专门免责。 上述第(一)项所列情形,以及被保险人因无咬伤、抓伤等接触性伤害或工作相关的日常预防性接种导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责任。

(四)紧急救援及转院医疗责任的专门免责。 上述第(一)项所列情形;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前已患未治愈疾病或已有残疾的治疗;被保险人所患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责任。

发生上述责任免除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保险金与现金价值的处理按条款约定执行。各项免责的完整内容,以条款"责任免除"章节原文为准。

六、理赔规则与投保边界

两类给付方式应予区分。 意外伤残、意外身故、猝死、意外骨折属于定额给付型责任,达到条款约定条件的,按约定保险金额及对应比例给付,不以实际费用支出为限。狂犬病疫苗接种医疗、紧急救援及转院医疗属于按实际费用给付的责任,以实际发生并支出的费用为限,对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后的余额按约定给付,同一笔费用不重复给付。

医院范围:诊疗机构以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为准;紧急救援及转院的送医、转运范围限于中国境内。

保险责任开始: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合同成立;保险公司自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具体生效日期以保险单载明。本条款未约定等待期。

继续投保: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后终止;投保人如需继续投保,须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并经保险公司同意。

未成年人身故给付限制: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的,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保险金申请与核定:申请保险金时,应提交保险单、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以及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资料、死亡或骨折证明、医疗费用原始结算凭证、诊断证明及病历等资料(各项责任所需具体资料以条款第九条所列为准);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定身份证明等文件。保险公司收到给付申请及齐全证明资料后将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三十日内核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给付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义务;不属于保险责任的,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保险金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人寿保险为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其他保险为二年。

七、常见问题(FAQ)

1. 国寿乐学无忧综合意外伤害保险(B款)保障哪些责任?

设一项基本保险责任和五项可选保险责任。基本保险责任为意外伤残,可单独投保;可选保险责任为意外身故、猝死、意外骨折、狂犬病疫苗接种医疗、紧急救援及转院医疗,须与基本保险责任一并投保,由投保方案决定是否包含。各项保险金额以保险单载明为准。"乐学无忧"学平险系列按投保方案还可能包含疾病医疗等其他保障,具体以对应条款及保险单载明为准。

2. 意外伤残保险金怎么计算?同一事故造成多处伤残怎么办?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致残的,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及代码》(GB/T 44893—2024)确定伤残等级,十级对应给付比例为100%至10%,按意外伤残保险金额乘以对应比例给付。同一事故造成两处以上伤残的,按最重一处伤残等级给付;最重伤残等级相同或对应两处及以上的,在原等级基础上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级);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重复评定。意外伤残保险金累计给付以约定保险金额为限。

3. 猝死能赔吗?

只有在投保时选配了猝死保险责任的情况下,被保险人猝死才按约定的猝死保险金额给付;猝死以医院的诊断或公安、司法机关的鉴定为准。未选配猝死责任的,猝死属于意外伤残、意外身故保险责任的责任免除情形,不能按意外身故保险金索赔。

4. 意外骨折怎么赔?同一事故造成多处骨折呢?

选配意外骨折责任后,保险公司依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保险骨折部位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按骨折部位及骨折程度(开放性或闭合性)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意外骨折保险金额给付。同一事故导致不同部位骨折的分别给付;同一部位不论一处或多处骨折,仅按比例较高的一项给付。病理性骨折、因骨质疏松导致的骨折等不属于赔付范围。

5. 狂犬病疫苗费用能报吗?保险到期后针还没打完怎么办?

选配狂犬病疫苗接种医疗责任后,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接种狂犬病疫苗的,对每个接种疗程实际支出的费用,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其他途径已补偿或给付部分和约定免赔额后,按约定比例给付。保险期间届满疗程仍未结束的,自届满次日起连续三十日内继续承担。因无咬伤、抓伤等接触性伤害或工作相关日常预防性接种产生的费用不在范围内。

6. 哪些情形不予赔付?

主要包括: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刑事强制措施、自杀或故意自伤(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除外)、斗殴醉酒、吸食注射毒品、酒后驾驶或无证驾驶;参加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武术或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产前产后检查、妊娠、流产、分娩、绝育及治疗不孕不育等相关情形;未遵医嘱私自使用或服用药物;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被保险人猝死(未选配猝死责任时)。意外骨折、狂犬病疫苗、紧急救援及转院责任另各有专门免责事项。完整内容以条款"责任免除"原文为准。

风险提示:本文依据《国寿乐学无忧综合意外伤害保险(B款)》条款(中国人寿(2026)意外伤害保险9号)及中国人寿公开产品资料整理。不同投保方案的责任配置、保险金额、免赔额与给付比例存在差异;本文未涵盖的"乐学无忧"系列其他保障,其内容以对应保险合同条款及保险单载明为准。具体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理赔条件等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投保前请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与产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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