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互联网社交场景持续迭代、智能技术快速普及,各类诈骗手段不断翻新升级,电信网络诈骗、虚假投资理财诈骗、AI冒充熟人诈骗、虚假交易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案件持续高发。不少群众遭受财产损失后,无法准确区分民事纠纷与刑事诈骗的边界,容易出现维权方向偏差、报案依据不足等问题。针对群众日常高频咨询的法律难题,广东高宽律师事务所主任、东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肖响华律师,结合最新司法实践与本地案发特点,对诈骗罪法定认定标准、常见认知误区及反诈防范要点开展专业普法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依法构成诈骗罪。肖响华介绍,刑事诈骗的认定有着严格的法定标准,需同时满足四大构成要件:行为人主观上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客观上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诈行为,被害人因产生错误认知自愿处分财物,最终造成实质性财产损失。四大要件缺一不可,也是司法机关精准区分刑事诈骗、民事欺诈与普通合同违约的核心判定依据。
普法过程中,肖响华发现,多数群众存在普遍认知误区,片面认为欠钱不还、交易亏损、承诺未兑现等情况均属于诈骗。对此,他专门厘清两类法律边界:正常商业合作、民间借贷、日常交易中出现的履约瑕疵、经营亏损、无力偿债等情形,大多属于民事纠纷,受民事法律调整。而界定民事纠纷与刑事诈骗的核心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存在主观恶意:是否自始无真实履约意愿、是否虚构身份及项目信息、是否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核心目的。若前期存在真实交易、履约行为,后续因市场波动、经营风险、资金周转困难等客观因素导致无法履约,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刑事犯罪。
结合2026年最新司法办案数据,肖响华总结,当前新型诈骗犯罪呈现技术化、隐蔽化、场景化三大特征。诈骗分子多依托短视频平台、社交社群、网络游戏私信等大众日常场景引流,诱导受害人跳转至小众私密通讯工具沟通,规避平台反诈预警监测;同时,AI换脸、AI语音合成等智能技术被广泛滥用,冒充亲友、单位领导、商业合作伙伴实施转账诈骗,骗局迷惑性、欺骗性大幅提升。此外,虚假高薪兼职、内部专属理财、稳赚低风险投资等诈骗套路不断变种,精准瞄准普通市民、青年群体,案发率居高不下。
针对实务中高频出现的罪名混淆问题,肖响华详细解读了诈骗罪共同犯罪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核心区别,助力群众认清法律红线。他表示,事前与诈骗团伙通谋,参与诈骗流程分工、协助策划实施,并参与赃款分成的,依法认定为诈骗罪共同犯罪;若仅为不法分子提供银行卡、支付账户、转账协助,未参与诈骗策划、不清楚具体诈骗模式和细节,一般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定罪论处。两类罪名的主观恶性、量刑标准差异显著,也是当前刑事辩护与司法审查的重点核心方向。
结合东莞本地反诈工作实际,肖响华梳理总结出针对性、可落地的反诈防范要点,助力市民筑牢财产安全防线。一是摒弃投机心态,警惕所有“低投入、高回报、*********”的投资理财项目,所谓内部专属理财、稳赚副业均大概率为诈骗陷阱;二是严守转账底线,但凡涉及资金划转,必须通过视频、线下核实等多渠道确认对方身份,杜绝单一线上沟通确认;三是规范商事交易,合作签约前仔细核验合作主体资质,优先选择对公转账,谨慎支付大额预付款、保证金;四是坚守法律底线,绝不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电话卡、支付账号,避免沦为电信诈骗黑灰产工具,触犯刑事法律;五是理性维权止损,遭遇疑似诈骗行为后,第一时间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通话记录等证据并报警,精准区分民事追责与刑事报案渠道,依法合理维权。
肖响华表示,常态化反诈普法是基层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的重要抓手。当下新型诈骗套路更新快、传播广、隐蔽性强,持续开展精准法律科普,能够有效提升群众的风险识别能力和法治防范意识。他提醒,市民日常遇到各类法律疑难问题,切勿轻信网络不实信息,应通过司法机关、正规律师行业渠道咨询解惑,主动运用法律武器守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