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为根 以诚信为壤
奋力开创咸宁统计法治建设新局面
○陈海莲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列入“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为新征程开展法治工作指明了方向。2024年9月13日通过的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是统计部门将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转化为法律制度,从制度上法律上推进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要求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近年来,咸宁市统计系统始终坚持法治引领与文化铸魂并重,将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与“依法统计、诚信统计”职业道德建设深入融合,持续夯实统计法治根基,厚植诚信统计文化,筑牢数据质量防线,为涵养风清气正的统计生态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以政治引领为魂,筑牢法治思想根基。新修改《统计法》首次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总则,从法律层面明确了统计工作的政治属性,为今后开展好统计工作提供了政治方向和根本遵循。咸宁统计系统牢记“统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工作定位,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常态化思想建设筑牢统计法治根基,持续强化全领域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意识。一是党委政府示范领学。市委、市政府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将新修改《统计法》、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以关键少数带动全员,推动各级党委政府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二是市直部门协同联学。将新修改《统计法》以及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通报的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纳入市直相关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主题党日学习内容,通过案例释法、专题研讨深化认知,提升机关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的依法统计意识。三是统计系统深耕细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新修改《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统筹整合,作为全系统干部职工常态化学习核心内容,通过专题研学,交流互鉴等形式推动常学常新,常悟常进。通过全域覆盖式的学习宣传,推动各级党员干部将统计法治要求转化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保障。

  二、以职业素养为本,厚植诚信文化沃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统计是诚实诚信的职业”。2025年3月24日,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康义在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动员部署视频会上讲话强调,加强统计职业道德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统计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咸宁统计系统高度重视统计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深刻认识到诚信诚实是新时代统计工作者最鲜明的价值底色,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注入精神内涵,始终把诚信诚实理念融入统计文化建设全链条。一是以学习入心。将统计职业道德建设与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紧密结合、一体推进,深学细悟康义局长在统计职业道德建设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同步吃透新修改《统计法》等法律法规核心要义。把诚信教育与统计法治培训作为新入职和新提拔统计人员的必修课程,组织宪法宣誓和统计职业道德“双宣誓”活动,引导统计人员将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理念内化于心,固化于行。二是以比赛践行。聚焦“诚信诚实 依法统计”主题举办全市统计系统青年演讲比赛,组织青年统计工作者分享践行统计职业道德的感悟体会,以赛促学、以赛促思,切实强化统计青年的职业操守。三是以警示提神。常态化开展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通过集中研讨、深刻剖析成因与危害后果,以案释法、以案明纪,不断提升统计干部对法律法规和纪律规矩的敬畏意识。

  三、以统计监督为要,夯实数据质量主干。“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新修改《统计法》在立法目的中规定“加强统计监督”,明确了统计监督新的法定职责,赋予了统计监督新的历史使命。为贯彻落实好这些职责使命,咸宁统计系统切实履行好统计监督法定职权,加强对统计活动全过程的监督,坚决守护好数据质量生命线和统计法治防线。一是建立健全责任制。推动和指导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建立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将防范统计造假纳入依法行政责任范围,构建起了层层负责的数据质量责任体系。二是严格落实数据质量全流程监测审核机制。围绕重点企业、改正数据企业等关键对象建立报表动态监控库,构建事前研判提醒、事中审核监测、事后现场核查的闭环管理体系,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三是强化执法检查震慑。扎实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和数据质量专项核查,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严的主基调,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四是深化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强化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组织监督以及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力度,深入贯彻落实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要求,切实凝聚监督合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统计监督闭环体系。

  四、以普法宣传为风,浸润优良统计生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颁布施行,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咸宁统计系统严格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规定的关于“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制,紧密结合自身工作职责,针对领导干部、统计系统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开展分层分类宣传《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普法宣传质效。一是聚焦领导干部等“关键少数”,常态化开展统计法进党校,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筑牢防治统计造假的思想防线。二是聚焦统计系统人员,开展法治专题培训、统计讲堂以及分享学法心得体会等活动,确保学法入脑入心。三是聚焦统计调查对象,利用入户调查、执法检查以及专业培训会等工作契机,面对面解读统计法律法规,重点宣传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义务,推动其配合和支持统计工作。四是聚焦社会公众,充分运用好“线上+线下”的融合宣传方式,线上依托法治热线平台开展精准化普法宣讲,线下紧扣关键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集中性普法活动。通过全方位、多层次普及统计法治知识,推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从有形覆盖到有效渗透深度转变,着力营造全社会主动参与统计、自觉了解统计、积极支持统计的浓厚法治氛围。

  砥砺奋进正当时,无需扬鞭自奋蹄。面向“十五五”发展新征程,咸宁统计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恪守统计初心,践行担当使命,以法治为根、以诚信为壤,深耕细作、久久为功,以更高标准和更实举措不断夯实数据质量,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向纵深发展,奋力开创咸宁统计法治建设新局面,为咸宁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贡献统计智慧和力量。

  (作者系咸宁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