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贺春音、通讯员杜春宝报道:7月25日,市住新局召开全市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会后,该局组建的5个帮扶督导组,分赴各县(市、区)督导开展物业领域集中整治“回头看”工作,确保前期排查的1440个问题整改出实效。
据悉,今年4月份,市住新局发布《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 等问题线索的公告》,决定今年至2026年,在全市范围开展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整治,向广大市民征集问题线索。
问题线索包括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履行信息公示和报告义务、未履行物业服务企业的移交义务等问题;侵占业主公共收益,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等问题;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出现问题维修不及时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如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住新局同时制定印发了《咸宁市“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工作方案》,并成立工作组开展工作,建立问题清单1440个。
为进一步落实集中整治成效,7月25日至8月3日,由市住新局牵头,对前期排查检查发现的1440个问题重新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市城区三个街道办和咸安区住建局划片包保市城区的排查整治、核查确认工作。截至目前,5个督导组80余名督导人员已全部下沉到位,正在全力督导各县(市、区)问题排查整改、立案查处、公开曝光情况。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今年4月底前完成动员部署。市住新局组建专项工作组,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同步成立工作专班,建立联络员制度。
今年5月至2026年9月进入专项整治阶段。通过企业自查、行业检查、群众举报“三维排查”,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2026年10月进入巩固提升阶段。系统梳理整治成果,健全物业服务信用评价、公共收益监管等长效机制。
市住新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整治为契机,推动物业服务从‘问题驱动’向‘制度引领’转变,真正让群众感受到整治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全面启动,标志着我市在解决物业服务领域“顽疾”上迈出坚实步伐,通过政府主导、企业主责、群众监督的多方协同,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注入新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