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塘湖镇
依法拆除违建物

本报讯 通讯员戴唯玮报道:6月12日上午,通城县塘湖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对凉亭村八组村民刘某某在背桥旁河堤违法搭建的铁棚实施彻底拆除,并召集全镇17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到场观摩。此次行动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以“现场教学”方式强化法治教育,展现了塘湖镇党委政府坚决维护城乡建设秩序的决心,现场村民纷纷表示大力支持。

据了解,刘某某在凉亭村八组背桥旁占用河堤私自搭建铁棚,面积达83.57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七十八条等相关规定,经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联动核查,认定该铁棚为违法建设。塘湖镇政府于2024年12月31日依法向当事人下达拆除通知书并张贴拆除通告,明确将于2025年6月12日实施强制拆除,履行了法定告知义务,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申诉权利。

塘湖镇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拆除为契机,持续强化日常动态巡查与土地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力度,通过“以案说法”不断提升群众守法意识,以更坚决的行动遏制一切“两违”新增苗头,牢牢守护乡村规划秩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夯实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