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人民调解中心
巧用赋强公证 助力纠纷化解

  本报讯 通讯员杜姝雯报道:通山县人民调解中心积极探索调解工作新机制新方法,推广“调解+赋强公证”。近期,该县一起历时近4年的房屋买卖尾款纠纷运用赋强公证得以化解。

  2021年4月29日,吴某(化名)与刘某(化名)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吴某将名下某房屋卖给刘某,房屋总价款33万元,刘某在支付17.5万元后,剩余尾款迟迟未支付。通山县人民调解中心在2022年受理该纠纷后,将案件委派至房地产领域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调解员组织首次调解时,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但签订调解协议时刘某却临时反悔。吴某听信刘某的口头承诺,表示愿意私下协商。

  2024年底,吴某再次来到房地产领域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但刘某态度依旧消极拖延。调解员谢立文决定运用破局“三步法”进行调解。

  一是打破“拖字诀”。先给吴某算“法律账”:诉讼费预计5000元,执行周期半年起,而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且协议当场生效,促使其坚定立场并把刘某带到调解中心。

  二是击破“情感牌”。向刘某出示2022年调解以及其毁诺的相关材料,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79条,切断“求情”空间。

  三是巧用“公证锁”。因本案件法院无法进行司法确认程序,引导双方申请赋强公证,由公证处出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约定“逾期未付吴某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堵死刘某反悔后路。

  经过3轮调解后,双方于今年4月初签订调解协议,次日完成赋强公证锁定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