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汪戈报道:近日,崇阳县法院经济开发区法庭仅用时13天,化解一起合同纠纷案,308万元货款一次性到账。既让本地企业以最低诉讼成本,实现了最好的诉讼效果,也让外地企业足不出户完成了诉讼流程,为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4年7月,甘肃乙公司向崇阳甲公司采购货物,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了供货方式、货款结算及违约责任。截至今年2月,乙公司拖欠甲公司货款,并应承担违约金共计370余万元。甲公司多次催讨无果后,诉至崇阳县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
崇阳县法院受理该案后,为减少财产保全担保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向甲公司介绍崇阳县企业财产保全担保联动机制,甲公司了解后,立即申请保全担保,由崇阳县金信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函》为甲公司提供保全担保,崇阳县法院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冻结了乙公司银行存款370余万元。
乙公司在得知公司账户被冻结后,主动联系崇阳县法院开发区法庭,表示对甲公司诉求的货款无异议,但对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及数额有异议,请求承办法官与甲公司沟通,希望甲公司放弃或减少违约金。
经承办法官反复沟通,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乙公司当日按协议向甲公司转账付清全部货款308万元,甲公司当日申请撤回起诉,解除财产保全,双方均承诺会继续合作。
该案自立案、财产保全到撤诉结案、解除保全,仅用时13天,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彰显了崇阳县建立企业财产保全联动工作机制的优势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