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司机讨要少付的0.6元车费,他殴打出租车司机,被行政拘留后又被告上法庭——
六角钱引发的官司
通讯员 孙雨濛

  “谢谢程法官帮我化解纠纷,因为六角钱和司机产生的矛盾,我付出了很大代价,真不值当。以后我一定不再意气用事。”赤壁市人民法院神山人民法庭内,程定飞法官当庭调解了一起因六角钱引发的纠纷,原告刘某与被告彭某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2024年12月,彭某和朋友喝完酒,在路边拦下了一辆出租车。到了目的地,彭某付了车费13元准备下车。“等下,还有六角钱没给。”司机刘某立即出声制止。

  “哪还有六角钱没给?”在酒精的作用下,彭某怒上心头,说话也毫不客气,“这点钱也吵,穷疯了是吧?”“你这人怎么说话这样啊?”“我就这样!”

  两个人越说情绪越激动,纷纷下车开始理论。

  没想到,矛盾逐渐升级,理论演变成了争执。彭某气不过,狠狠推了一下刘某。猝不及防的刘某被推倒在地,不等站起来跟彭某争辩,脸上又挨了一拳。打完这一拳,彭某仍嫌不解气,在朋友的劝阻和拉扯下,依旧用拳头殴打刘某。

  最终,二人都被带到了派出所。经过派出所民警的教育劝诫和调解,刘某与彭某没能达成一致意见,不欢而散。

  两个月后,看着司法鉴定意见书上“构成轻微伤”的结论,养好伤的刘某越想越气,决定起诉彭某。2025年2月,赤壁市人民法院神山人民法庭受理该案。

  “多大点事!”坐在被告席上的彭某语气轻蔑,“他现在告我,不就是想要钱吗?”

  “我要的不是钱,是一个说法。”刘某态度激动,“为了几角钱把我打成这样,我一定要告他!他必须给我赔礼道歉!”

  见此,程法官当即严肃地批评了彭某:“几角钱是小事,动手打人是大事。别看刘某现在的伤是轻微伤,你听上去觉得好像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凡你当时下手再重一点,就变成轻伤了,构成轻伤的情况下,是可以按故意伤害罪追究你的刑事责任的。”

  彭某的气焰明显减弱了很多,但他还是辩解道:“我自己也被行政拘留了一段时间。”

  “行政拘留和刘某找你赔偿是两码事,不是说你打了人只要被关两天就可以了,给人家造成的损失该赔还是得赔。”

  “我又没说不愿意赔。”

  “说得好听。他连道歉都不肯,说给我两百元钱了事,这是什么态度?”刘某冷笑。

  “彭某,咱们不说这个案子,你设身处地想一想。”程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要是你被人打伤了,想让人家给你道个歉,是不是情理之中的事?要是你被人打伤了,花了钱去看病治伤,这个钱人家是不是应该出?”

  彭某沉默不语。

  “刘某也没有提什么过分的要求,他就希望你能给他道个歉,男子汉大丈夫,敢做要敢当,做错了就给人家道歉嘛。”在程法官的耐心劝解下,彭某终于态度松动:“好吧。我愿意给他道歉,他的医疗费我也可以出。”

  于是,在神山人民法庭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彭某当庭向刘某赔礼道歉,随后,当场通过微信扫码向刘某支付医疗费3500元。双方纷纷向程法官表示感谢,这场“六角钱”的官司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