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咸宁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论证稿)》
市司法局组织召开论证会

  本报讯 通讯员高峰报道: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3月21日,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召开《咸宁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论证稿)》论证会。

  会上,与会专家围绕《条例》(论证稿)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公示意见的性质、预审和联合审查的法律性质等问题展开深入研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城环工委、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委等部门负责人及5名法律专家受邀参会,共同为完善《条例》建言献策。

  随着咸宁市老龄化程度加深和居民生活品质需求提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已成为城市更新的重要民生工程。截至2024年底,全市既有住宅已累计加装电梯212部,但仍面临业主意见分歧大、资金筹措难、后期维护责任不清等难题。为解决上述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将《咸宁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纳入2025年年度立法计划。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起草《条例》(草案送审稿) ,市司法局负责对草案送审稿进行审查。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会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对《条例》(论证稿)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论证稿)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再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