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高欣报道:“根据联审意见,我们补齐了相关材料,所有书证复印件也都加上了提取说明。”近日,通城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将某案件移送审理,并随案移交联审反馈问题清单及整改情况。
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通城县纪委监委探索运用“审理+”工作模式,建立健全片区协作联审、案件审理室复审、集中交叉评查“三位一体”推进工作机制,将质量把控贯穿案件查办各环节,持续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针对书证材料不齐全、文书格式不正确、履行手续不规范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将审理关口前移,运用片区协作联审方式,在案件移送审理前由联审员提前介入,从程序手续、事实证据、措施适用等方面对案件联审初筛,并详细填写联审反馈问题清单,向案件承办部门进行书面反馈,督促推动整改后再正式移送审理。
“我们整合全县审理力量,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内选取60名业务骨干作为联审员,并以‘室组地’协作办案区为依托,划分7个联审片区,开展案件联审工作。”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介绍,县纪委监委还出台《通城县纪检监察系统案件联审暂行办法》,同步制发《联审通知书》《案件质量评查表》等文书样式,进一步统一标准、规范流程。
在片区协作联审的基础上,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围绕违纪违法事实、定性处理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复审。在遇到专业性强或重大分歧问题时,及时召开联席会议,邀请法院、检察院等部门业务骨干共同分析把关。
“从本次案件质量评查结果来看,书证调取都比较规范全面……”近日,该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分析会,现场对全县案件质量评查情况进行通报。
对已办结案件开展质量评查,是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抓手。该县纪委监委持续构建常态化、全覆盖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每年对已办结案件进行一次集中交叉评查,将案件划分为优秀、合格、瑕疵、不合格四个等次,及时通报至案件承办部门。同时,将评查及整改结果作为日常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督促案件承办部门发挥主观能动性,抓实抓细案件质量管理。
“案件质量关系着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围绕办理流程、评查复盘、业务指导、监督管理等方面,不断总结经验做法、规范案件办理流程、丰富制度成果,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