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青朋、通讯员程杏报道:2月21日,记者从市残联获悉,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开始申报,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都可以申报。
据了解,此次救助对象为:全市范围内14周岁(含)以下听力语言、肢体、智力、孤独症谱系残疾儿童;经专业医疗机构明确诊断具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残疾儿童家庭有康复意愿,儿童身体状况稳定,家庭能够按照相关要求配合做好康复救助工作的。
我市救助周期为年度1-12月。0-6岁残疾儿童,救助标准1.6万元/人/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7-10岁残疾儿童,救助标准1万元/人/年,训练时间不少于6个月。11-14岁残疾儿童,救助标准0.6万元/人/年。训练时间不足的,按救助对象实际训练情况审核救助康复费用。残疾儿童监护人(照顾人、委托人)需携带户口簿、残疾人证、诊断证明、病历、监护人银行账号和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残联申请。根据本人意愿自主选择省内定点康复机构,经残联审批确认救助。
我市有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等21家定点机构可开展康复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