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周胜东
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提出明确要求。我市坚持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为抓手,以“三多”促“三共”,汇聚改革创新之力,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2024年,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验在全省培训会上作经验交流。
汇聚多方合力,共织执法监督一张网
建强监督主阵地。市、县(区)均成立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启用了专用章。全市72个司法所成立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推动司法所开展案卷评查和“伴随式”执法活动,乡镇办司法所协助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深入推进。
培育监督主力军。督促和指导市直43家行政执法单位全部设立法制机构。坚持以考促学、以学促干,明确要求行政复议、执法监督、政策法规等科室负责同志必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业务能力。
强化监督主支撑。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配备监督专用车辆,配发工作制服,设置案件研判室、档案室,配齐记录仪、打印机、照相机,为高效开展监督工作创造条件。
畅通多维渠道,共答依法行政一张卷
做强常态监督。严把执法主体“资格关”,把受委托执法作为重点,“拉网式”排查委托依据,对5类领域的17份委托书进行重新规范,清理不再符合持证条件的人员344人。开展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专项督查,组织全市288个罚没主体对设立依据、罚没事项依据等进行全面梳理、规范。市县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抽查行政执法案件409件,查纠问题1001个(份)。
做优个案监督。加大法治督察中行政执法权重;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抄告制度,对其中反映的高频执法问题开展监督;化解赋权执法纠纷,积极发挥行政执法个案协调监督中作用。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在各类媒体平台发布线索征集公告,收集线索74条,推动解决突出问题59个。
做实全面监督。与纪检监察机关、检察院、工商联、巡察办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信息共享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一员两点”制度,着力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2024年,全市发现执法问题线索593条,办结案件523件,追究责任61人。
完善多重机制,共下法治政府一盘棋
完善联动机制,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坚持行政复议、执法监督、行政诉讼协调联动,建立重大行政行为事前研判、重大行政案件协调化解,及时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纠正违法行为意见,改进行政执法建议,做到纠错一案,规范一类。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出庭,倒逼依法行政水平提升。
完善柔性执法机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发布并动态调整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推动实施“综合查一次”制度,建立全域覆盖的跨部门综合监管体系。修订《咸宁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行政执法部门对标上级、结合实际建立了行政执法裁量基准。
完善服务机制,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深入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动态调整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2024年版)120项,推动企业免交实体证照,实现材料从电子证照库直接取得。制发《咸宁市轻微违法行为社会服务实施办法》,探索“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执法模式,实现行政执法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