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法治理:破解“发展先行”或“治理先行”难题2024年11月,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印发关于开展“清朗·网络平台算法典型问题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行动的主要任务是深入整治“信息茧房”、诱导沉迷问题,严禁利用算法实施大数据杀熟,增强算法向上向善服务保护网民合法权益并落实算法安全主体责任。算法治理成为学界探讨的一个热点。
有学者认为,在人工智能迅速发展的今天,算法为我们的思考和决策提供着隐形的助力,在极大提升效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算法逻辑正在出现异化:算法技术充当“把关人”控制信息的进入和流通,进而塑造人的认知;资本利用算法逻辑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信息断层导致交往活动中的“虚拟”欺骗。为此,世界主要国家都在积极探索构建算法治理体系,从而促进科技向善,推动数字化转型和社会变革进步。算法治理是数字时代的全新课题,是一个融合技术、伦理和制度的高度复杂系统,其治理方式、治理策略和治理导向均已超出了传统治理范围。因此,需要构建新型的治理范式,践行数字正义原则,立足数字正义领域,探索实现数字正义的新路径、新策略。
有学者从元规制理论角度探讨,主张既尊重互联网平台自我规制的首要性、主导性地位,又倡导以政府再规制来弥补或消解互联网平台自我规制的缺陷,坚持私权利保障与公共利益保护并重,尽可能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坚持预防性规制优先,尽可能将平台风险防患于未然;坚持包容审慎规制、外部激励约束,尽可能激发平台自治能力和创新活力。
还有学者认为,应秉持包容审慎的治理策略,积极构建科技向善的算法治理制度。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人工智能伦理问题建议书》突破了“发展先行”抑或“治理先行”的两难选择,强调二者的协同共进。2022年3月,中国出台《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明确要求敏捷治理、伦理先行,“加强科技伦理风险预警与跟踪研判,及时动态调整治理方式和伦理规范,快速、灵活应对科技创新带来的伦理挑战”。这些都是重要的尝试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