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责任担当 厚植法治根基
当好统计法的宣传者践行者守护者
○陈陵

  今年9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完成其颁布以来的第三次修改,这是新时代背景下全面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的一次重要制度建设,是中国统计制度在法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上的一次重要进展,也彰显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鲜明导向。我们要乘着统计法修改的东风,强化责任担当,厚植法治根基,切实当好宣传者、践行者、守护者。

  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

  当好学习者、宣传者

  此次统计法修改,通过法定程序将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制度,旗帜鲜明地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总则,从根本上确保了统计工作始终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沿着正确方向前行,为统计工作在新征程上应对各种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障。深入贯学习宣传新修改统计法,是统计调查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

  要贯通融合学。将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起来,坚持以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程序、法治方式开展统计工作。

  要带着职责学。作为基层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我们应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宣传新修改统计法作为重要的全局性长期性工作来抓,积极推动新修改统计法进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将新修改统计法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府常务会议学习、部门领导班子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将新修改统计法列为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切实发挥学习宣传排头兵、主力军的作用。

  要分层分类学。通过党组带头学、干部职工集中学、持证人员重点学,深入研读统计法原文、分享交流心得体会,确保党员干部职工在统计法治意识的引导下,认真履职,严格遵法。

  牢牢把握加强统计监督这一立法目的

  当好贯彻者、践行者

  新修改统计法在立法目的中规定“加强统计监督”,同时规定“国家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权威可靠的统计监督体系”,进一步对统计监督体系、统计监督内涵和职能定位作出明确规定,深入贯彻执行统计法,必须进一步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强化对统计领域公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

  要以落实统计调查责任体系为基础。进一步落实地方党政领导的领导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管责任、政府统计机构的主体责任、调查对象如实提供调查资料的直接责任,完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坚决抵制违规干预、跑数要数等统计违法行为。

  要以提高执法监督水平为手段。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主动适应“专业全覆盖,领域再延伸”的新形势,主动适应专业指标类型多样、检查对象多样等特点,不断提升统计执法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形成统计执法机构与专业统计相互协作的横向配合机制,打好防治统计造假“组合拳”,精准高效发现和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问题,让统计造假行为无处遁形,让违法责任主体受到应有惩戒。

  要以形成完备监督体系为目标。持续推进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组织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贯通协同,深化与纪委监委、组织、审计、司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保持防治统计造假高压态势,共同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牢牢把握贯彻新发展理念这一战略导向

  当好维护者、实现者

  新修改统计法规定“健全科学合理的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将新经济新领域纳入统计调查范围”,对全面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出战略部署。

  要有效提升直接调查能力。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方法,严格依法履行统计职责职权,规范采集数据,科学审核评估,建立健全各专业数据质量管控办法,以制度设计规范操作、以机制落实长效管理,形成从领导干部到工作人员全覆盖、可追溯、可问责的责任闭环。

  要着力助推统计改革进程。深入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国家调查工作通知精神,以“发挥统计职能,争取条件保障”为原则,夯实国家调查业务底盘;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掌握数据分析工具,更好适应新形势统计改革任务的要求;创新调查方法,加大行政数据等多维度数据在各专业调查中的运用,以调查之力更好地满足咸宁市高质量发展需求。

  要用心做好统计优质服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思想观点、重大战略部署、重大改革举措和省、市工作要求,紧扣经济民生热点难点问题,规范开展农业、收入、价格等统计调查,扎实开展民生领域监测分析,在法治的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让统计法治成为守护统计调查“晴雨表”“指南针”作用的坚固盾牌。

  法改启新程,时代赋担当。站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站在统计调查事业爬坡过坎改革创新的新起点上,我们要始终心怀“国之大者”、盯准“国之大数”,切实抓好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让每一笔调查数据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光辉照耀下,焕发最真实的光彩,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统计保障。

  (作者系国家统计局咸宁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