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针对基层矛盾纠纷复杂化、疑难化等特点,嘉鱼县潘家湾镇不断拓展工作思路,结合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实践,总结分析矛盾纠纷发展演变规律,推出基层矛盾纠纷“四阶四调”工作法。
该镇将基层矛盾纠纷分为“苗火”“小火”“中火”“大火”4个阶段,并根据每个阶段特点提出“社会组织自调、湾组劝调、村委帮调、乡镇法调”的“四阶四调”工作法,依托“日排查、日研判、日总结”工作模式,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社会组织自调掐“苗火”
近日,四邑村十户联防长邓预立在一村民家的白事上,发现两个村民之间有矛盾。打听得知因一村民在其家后墙开窗所引发。
当晚,邓预立便上门谈心。经过调和,当事人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潘家湾镇将矛盾处于“小摩擦”“置气憋劲”露头状态的,界定为“苗火”阶段。
这一阶段,通过村级合作社、蔬菜经纪人协会、老年团体等社会组织,还有党员、热心群众、德高望重的老者、见多识广的退休村干部等力量,组成“民情信息员”的队伍,巧用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巷头、地头、屋里头、红白事等场所,了解邻里小争吵、夫妻小冷战、婆媳小口角等小问题。
之后,“民情信息员”队伍充分运用谈心谈话消气、村规民约规范,就地调、及时调、跟进调,实现50%以上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小、化解在萌芽。
村湾支部劝调控“小火”
对于“苗火”阶段未能解决、事情较为麻烦但尚未上升到需要村组织层面介入的矛盾纠纷,界定为“小火”阶段。
这一阶段,由村综治主任或组长牵头,针对土地纠纷、劳务纠纷、宅基地纠纷、借贷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村民组织和“五老”化解有难度的纠纷类型,由村组干部通过追历史、摆事实、讲政策等进行劝和,动之以情,双向“降温”。
去年4月,蔬菜经济人邓某因需新建冷库与邻居周某就土地边界问题发生纠纷,因双方各执一词,无法确认该地权属,该组组长多次到两家进行劝说,最终双方都退让半米,将争议部分修成进出水沟。
据了解, 30%左右的类似案件,均由组长以劝和调解为主。
村级两委帮调扑“中火”
对于湾组层面解决不了的、比较棘手、需由村组织层面解决的矛盾纠纷,界定为“中火”阶段。
这一阶段,由村主职牵头,统筹调动“两委”干部、调委会、“一村一辅警”老干部、当事人亲戚朋友或同学战友等力量。
处理矛盾纠纷过程中,聚焦“公、情、理”三字,对于“认组织”的村民,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出面,让当事人双方作出让步;对于“认人”的村民,由他认可的亲朋好友出面,做到礼让一步;对于“认理”的村民,通过调解人员“有理有据”的论述。
“通过这一操作,15%左右的问题都能迎刃而解。”该村相关负责人介绍。
县镇部门法调灭“大火”
对于村委调解未达成、缠访闹访、须乡镇出面综合化解的,界定为“大火”阶段。
这一阶段,由联村党委或分管党政班子成员包案化解,协调运用民政兜底、司法救助、公益诉讼等政治资源,求大同存小异,法理结合,推动矛盾问题有效化解。
今年6月正处梅雨季节,一百多位村民因项目工程施工沟渠自排受阻,农作物受淹,与六环线施工方发生纠纷。镇党委书记亲自组织派出所、司法所、农业、民政、交通等相关部门实地协调,最终促成双方作出让步。
去年,潘家湾镇先后化解5%左右的此类疑难矛盾纠纷,实现了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