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适老化改造建设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梁来成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截至2023年底,湖北省60岁及以上人口约1378万人,占全省总人口23.6%。目前,65岁及以上人口989万人,占湖北省总人口16.9%。面对人口老龄化加速状况,我省采取积极应对之策。“十四五”期间,我省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脱贫人口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统称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适老化改造项目含7个基础类和23个可选类,均可纳入政府补贴改造范围,平均每户补贴标准不低于3000元。从实施来看,有三方面特点:

  一户一策问民声。把适老化改造项目分为7个基础类和23个可选类共30个项目菜单,供改造对象家庭“点单”。委托专业机构对每一户改造家庭的老年人身体状况、改造需求和居住环境等情况进行评估,确定最合适、最迫切的项目,量身定制改造方案,确保适老化改造政策精准精细落实。

  销号管理解民忧。规范适老化建设改造申请、评估、施工、验收、监管等工作环节和程序,确保牢固可靠、方便适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把工程质量作为底线要求,市、县民政部门对适老化建设改造全过程监督、倒计时督导、“销号式”管理,加强对施工企业监督、施工过程监督和资金使用监督;督促施工企业与适老化建设改造对象家庭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权责,坚决防止施工过程偷工减料。适时开展改造满意度测评回访。

  延伸服务暖民心。结合各地实际,以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为抓手,进一步延伸服务内容,拓展提供家庭照护床位、居家上门、探访关爱、智慧养老等服务,努力扩大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产品供给,探索提供便捷高效、康养结合的服务模式,让老年人生活更幸福。

  尽管适老化建设改造工作效果显著,但是与美好生活的现实需要,同民众热切的期盼相比,仍有很大差距。进一步提高适老化建设改造水平需要从四个方面发力。

  (一)坚持政府牵引、培育市场,形成全社会参与合力。一是大力宣传居家适老化建设改造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意义,引导全社会认清我省已进入中度老龄社会的形势,树立“平安养老、便利养老、尊严养老、幸福养老”理念。二是加强顶层设计,对城乡新建公共交通娱乐休闲场所提前进行适老化设计,及时制定城市社区适老化建设改造规划。立足政府兜底线、保基本、做示范的思路,积极引导释放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潜能,培育适老化建设改造服务市场需求。三是进一步落实惠企利民政策,积极引导培育从事居家适老化建设改造的市场主体,举办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企业推介会,邀请有规模、有实力、有影响的养老服务企业参与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形成工作合力。

  (二)坚持一户一策、分类施策,建立完善“三个清单”。一方面,坚持分户施策、因人施策,从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出发,从特殊困难群体、脱贫户、城乡低保对象等不同类型居民中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不搞“一刀切”。另一方面,树立效果导向思维,基础项目和可选项目充分考虑城乡差异,按照城市社区单元房、农村独幢楼、城郊村(城中村)非单元房等不同类型,分别设置服务清单。利用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契机,充分了解城乡各类老年人群体的需求,形成问题清单和分年度实施清单。

  (三)坚持标准先行、加强监管,确保适老化建设改造工程质量。标准决定质量。一是选择部分市州开展试点,组织民政、住建、环保等部门制定居家适老化建设改造工程技术全省标准,争取上升为国标和行业标准。二是用标准的“硬约束”作用倒逼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升。不仅要有产品标准,还应建立咨询与评估、安装与验收等标准,让居家适老化建设改造企业依标做事、消除市场主体的顾虑。三是坚持把工程质量作为底线要求,加强对施工过程监督和资金使用监督,对适老化建设改造补助资金实行进度拨付、竣工结算,防止截留挪用和虚报冒领,切实打消改造户的顾虑。

  (四)坚持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积极建设老年友好社会。一是以居家适老化建设改造为抓手,有条件有步骤地将社区公共设施纳入适老化建设改造范畴,推广老年人服务窗口,配备老花镜、轮椅、拐杖等适老化设备,倡导“潮汐服务”,整体推动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二是积极做好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统筹衔接,改善小区坡道、加装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积极推广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做法,逐步建设一批老年人“幸福食堂”。三是聚焦“数字鸿沟”难题,有效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作者单位:中共湖北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