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唐振报道:“这个政策太好了!税务局工作人员了解了我们的情况后,给了我们改正的机会,也给我们敲了一次警钟。”近日,嘉鱼县潘湾畈湖工业园某化工涂料企业的王先生对税务部门表示感谢。
据悉,该公司因忙于拓展业务,忘记在征收期内申报个人所得税。按照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本应面临罚款处罚。但潘家湾税务分局工作人员考虑到,该纳税人是本年度首次逾期未申报,且符合《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决定不予行政处罚。最终,在该局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该纳税人顺利完成了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的申报。
严格规范工作、文明执法是衡量“枫桥式”税务分局创建成效的重要标准。潘家湾税务分局坚持“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理念,运用说服教育、约谈沟通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精准落实“首违不罚”制度,让税务工作既有力度又显温度。截至目前,该分局已对符合条件的47户纳税人实施“首违不罚”,并对673户纳税人进行了口头或文书式的说理教育,成效显著。
下一步,潘家湾税务分局将持续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切实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急难愁盼问题,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税收实践和基层治理中焕发新的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