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石城人民法庭
联动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

本报讯 通讯员陈咏报道:近日,崇阳县法院石城人民法庭运用协调联动机制,妥善调处一起赡养纠纷案,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年近70岁的廖爹爹有一子一女,均已成家。因丧失劳动力且独自一人生活,需子女履行赡养义务。但两个子女既不赡养也不支付抚养费,廖爹爹只得诉至崇阳县法院石城人民法庭。

石城人民法庭受理该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廖爹爹的子女取得联系。两子女均表示,自己未成年时父亲就离开家,从未管过他们,不愿负担赡养费用。

法庭走访得知,廖爹爹年轻时与妻子离婚后便离家,此后常年不与前妻及两个子女来往,未尽到父亲的责任与义务。现其为二级残疾,系低保户,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人照顾。

承办法官程海峰在初步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之后,发现两子女对父亲积怨较深,且其自身经济条件不好。于是与镇政府及村委会协商,着力帮助廖爹爹申请养老院。

经过法庭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意见:政府帮助廖爹爹申请当地养老院,以每月低保费用及残疾补贴交纳养老院基础费用,此后养老院有另外的费用需求,由两个子女承担。

9月初,程海峰前往养老院回访当事人,廖爹爹一切安好。廖爹爹的养老事宜得到妥善解决,子女也承担起赡养责任,双方关系逐渐缓和,一段亲情关系得以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