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全市农商行2024年新员工社会招录公告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咸宁全市农村商业银行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正式合同制员工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一)公开报名、统一考试。

  (二)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三)定向报名、定向分配。

  二、招录岗位与名额

  (一)招录岗位:乡镇网点柜员、客户经理等岗位。

  (二)招录名额:全市农商行共20人。其中:咸宁农商行4人;通城农商行16人。

  三、招录条件

  (一)学历条件。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已取得学历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学历证书并通过网上学历认证方能报考。留学回国人员需取得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年龄条件。

  1.大专和本科学历者,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咸宁农商行的,需具有咸宁(含辖内县市区)户籍或为咸宁生源地考生(“生源地考生”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下同);报考通城农商行的,需具有该县户籍或为该县生源地考生。

  (四)熟悉报考农商行所在地情况,符合在基层网点长期工作的要求,具有在基层网点长期工作的意愿。

  (五)身体健康(笔试合格后经咸宁农商行统一组织体检合格),诚实守信(经征信查询,无不良行为记录),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无违规违纪违法不良记录)。

  (六)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认同农商行企业文化和发展价值观,具备履行农商行员工岗位职责的能力。具体员工岗位职责详见各市县农商行的制度文件。

  (七)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意识,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具有良好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

  四、招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2024年9月9日10:00起,报名通道开启。9月9日10:00至13日17:30,考生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选择“全省农商行2024年新员工社会招录报名入口”,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以报名网站要求为准)后进行报名。考生报考时需认真选择报考单位,报考单位一经审核,不允许修改。

  (二)资格审查和招录计划调剂。资格审查由各市县农商行负责,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市县农商行另行通知。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到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报考组织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须携带下列资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指定网站的学历和学籍查询件原件;报名登记表(纸质版);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与报名网站上照片要求保持一致);个人征信报告等相关资料。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一致后,原件退还报考人员,复印件由各市县农商行留存。

  以市县农商行为单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得低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低于该比例的,以市县农商行为单位,由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对招录计划进行调剂。调剂结果待调剂完成后另行公布。

  (三)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市县农商行通知参加面试的相关事宜。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以市县农商行为单位,根据面试成绩,按招录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名单。面试合格人数低于招录计划3:1比例的,以市县农商行为单位,由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对招录计划进行调剂。调剂结果待调剂完成后另行公布。

  (四)打印准考证。通过面试的考生,由市县农商行通知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笔试由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统一组织,笔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以市县农商行为单位,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录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六)体检。体检由咸宁农商行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笔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七)确定预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和体检情况确定预录人员。预录人员名单由各市县农商行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收到举报并查实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由各市县农商行取消预录资格。

  (八)岗前培训。公示结束后,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培训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九)办理录用手续。岗前培训期间,根据录用单位的安排,办理档案转接手续。档案审查合格的,与市县农商行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归属于各市县农商行;档案审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不得与其他任何单位和经济组织存在劳动关系或者兼职行为,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有关待遇

  新招录员工属录用单位的正式合同制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执行基本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转正后根据绩效考核计发绩效工资。按国家和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规定享受有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各项福利,其中养老保险在省直集中缴纳。录用人员的具体工资福利待遇以劳动合同约定和各单位薪酬、绩效考核制度规定为准 。

  六、其他事项

  1.对本次招录有任何疑问,均可来电咨询;也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招录工作进行监督。

  咸宁农商行咨询电话:8233208,监督电话:8233881

  通城农商行咨询电话:4867342,监督电话:4513778

  2.对在招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聘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各市县农商行不组织,也不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不编写也不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编写任何考试资料;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教材。请社会公众谨防上当受骗。

  4.本招录公告最终解释权属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