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开展长江保护法专项法治督察

  本报讯 通讯员李洋报道:近日,通山县委依法治县办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督察行动,确保县内长江一级支流富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此次专项督察活动由县委依法治县办牵头,联合县人大、县检察院、县司法局等部门共同参与,法治督察、人大监督和法律监督形成督察合力。此次督察成立了两个督察组,要求对全县范围内涉及富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检查。督察组通过“听、查、看、访”等方式,深入了解各相关乡镇和单位在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方面的具体情况。

  督察组重点检查了各乡镇各部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的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建议,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得到全面有效实施,促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