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法院
探索“诉前调解+赋强公证”解纷新模式

  本报讯 通讯员陈咏、吴伟报道:7月23日,崇阳县法院与崇阳县公证处首次联动,通过“诉前调解+赋强公证”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该纠纷的成功调解,标志着崇阳县法院正式引入公证参与多元解纷,开启“诉前调解+赋强公证”解纷新模式。

  2017年,老吴夫妇向崇阳某银行借款,因5万余元本金及部分利息逾期未还,某银行于今年7月诉至崇阳县法院。该院立案庭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具备调解基础,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派至县综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

  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向崇阳县公证处申请办理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如果未履行调解协议,银行可不经诉讼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引入公证参与多元解纷是崇阳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诉源治理的创新举措。

  7月11日,崇阳县法院联合县司法局、县公证处、县金融监管支局及14家金融机构召开“诉前调解+赋强公证”工作座谈会,讨论“诉前调解+赋强公证”解纷模式的流程、费用及执行,明确公证调解的业务范围、对接形式等工作要求。

  下一步,崇阳县法院将不断加强与县公证处的对接协作,凝聚合力,切实推进“诉前调解+赋强公证”解纷工作走深走实,高效便捷化解金融纠纷,持续探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