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陈桥报道:“没想到这么快就审结了,还以为公司破产至少得好几个月呢,感谢法院给了我‘重新出发’的机会……”近日,绿农公司(化名)法定代表人特地到咸安区法院,感谢法院仅用49天便审结该公司破产清算案。
据了解,绿农公司受疫情影响持续亏损,难以清偿到期债务,严重资不抵债,为依法有序退出市场,公司主动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今年4月26日,咸安区法院裁定受理绿农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经认真审查,主审法官陈钢认为该案债权债务关系简单、财产状况明晰,便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陈钢法官发现该公司对外有一笔债权,债务人在该公司申请破产清算前,便将该笔欠款付给了法定代表人,但法定代表人却未交给公司。为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权益,陈钢立即指导破产管理人追回了该笔钱,并按比例清偿了职工债权。
本着“当快则快、应简尽简”原则,陈钢于6月7日主持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简化审理程序、灵活表决模式,高效通过了《债权核查报告》《财产状况报告》《财产分配方案》等,实现“一堂清”,降低破产办理成本。同时,还不断优化工作流程,科学压缩办理时间,充分利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的文书交互和公开功能,缩短文书流转时间,明显提升了破产案件审判质效。
6月14日,咸安区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绿农公司破产,终结绿农公司破产程序。至此,该破产案件顺利审结,从裁定受理到终结破产程序,仅用时49天,再次刷新该院原70天的破产案件审结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