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7月19日上午,伴随着法槌在皤河司畈桥羊楼司港水域敲响,赤壁市人民法院在案发地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赵李桥镇羊楼司村及附近村、镇干部,部分村民代表50余人应邀参与旁听庭审。
今年5月,被告人周某某携带一套电鱼设备沿皤河司畈桥羊楼司港水域电鱼,被赤壁市公安局民警查获,现场扣押电鱼设备一套及渔获物数斤。
赤壁法院审理后认为,案发地羊楼司港属于湘鄂两省界河蟠河水系,是长江二级支流。长江作为重要的生态廊道,水环境质量具有重要的经济生态科研价值。此案中虽捕捞价值不大,但是危害极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被告人周某某平常外出务工,对长江流域大保护的宣传并不知晓,当时其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水域没有禁捕警示牌,故主观故意比较轻微,加上本人认罪态度好,法院充分考虑被告人情节,综合量刑判处周某某5000元罚金,周某某当庭认罪认罚,庭后缴纳罚金。
“希望通过将庭审现场搬至案发现场的方式,实现审判工作与普法教育有效衔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安宁一域’的效果。”赤壁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方晓春表示。
近年来,赤壁法院牢固树立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2021年至2024年上半年,共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65件,判决缴纳生态修复费用3万余元,以劳代偿1人,刑事处罚86人,用司法审判力量守护赤壁的碧水蓝天,有力维护和改善了小流域生态环境。
从“坐堂问案”到“巡回审判”,是赤壁法院践行能动司法、延伸司法职能的重要举措,通过“巡回法庭”载体坚持不懈开展长江保护、防范非法集资、反诈、禁毒、扫黄打非等释法宣传,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零容忍、严打击、强震慑,筑牢民生安全司法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