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2024年第二季度综合评价情况通报
注:中心城区不参与排名。《咸宁市城区2024年第二季度数字城管案件处置情况一览表》(详见第六版)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改进《2024年全省城市管理工作检查考评的通知》(鄂建文〔2024〕19号)、《咸宁市城市管理条例》、《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2024年月度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咸政办函〔2024〕2号)和全市“拼搏赶超”2024年第一次会议要求,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2024年第二季度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第一名:咸安区,得分88.90 分

  第二名:嘉鱼县,得分87.41 分

  第三名:通城县,得分87.40 分

  第四名:赤壁市,得分85.52 分

  第五名:通山县,得分84.92 分

  第六名:崇阳县,得分84.77 分

  中心城区,得分为90.80 分

  注:中心城区不参与排名。

  《咸宁市城区2024年第二季度数字城管案件处置情况一览表》(详见第六版)

   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