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我的赔偿这么快就解决了。”6月15日,通过调解第一时间拿到工伤赔偿的嘉鱼某企业职工段女士激动地说。
6月14日,在嘉鱼县人社局仲裁院、法院、工会的三方调解下,段女士与用工企业达成一致并签署了调解协议书,用工企业同意一次性支付原告四万元,包括社保费用、工伤待遇费用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等,及时有效地解决了双方的纠纷。
据介绍,6月6日,嘉鱼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法院+人社+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联席会议。嘉鱼县人社局仲裁院、法院及工会的代表共同出席会议,交流2023年度的劳动争议案件调解情况,并就当前调解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此次会议进一步强化了诉调对接体系,推动构建了“法院+人社+工会”机制,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方式解决争议,形成“1+1+1>3”的联动效应。
“县人社局仲裁院组织我们坐下来,心平气和地通过沟通调解协议的方式解决争议,这笔钱我们出得心甘情愿。”被申请企业负责人表示,一场原本准备对簿公堂的劳动争议案件,通过采取调解优先的方式,以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而终结。
“我们建立了会审机制,定期对疑难复杂案件集体会诊,研究案件具体情况,制定应对措施,保证案件处理公平、公正、合理。同时,简化工作流程,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符合简易处理的案件,快立、快审、快结,不断简化办案流程,提高仲裁办案质量和效率。”嘉鱼县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
近年来,嘉鱼县人社局仲裁院坚持“以调为先、以调为主、调裁结合”原则,经过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耐心细致地暖心疏导,以多元化手段开展调解工作,切实发挥调解在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同时,不断完善“法院+人社+工会”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调研员、调解员、指导员、宣讲员、联系员等“五大员”职责,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常态化沟通衔接机制,聚焦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共筑和谐的劳动关系。
此外,坚持预防在先,建立仲裁员常态化联系企业工作机制,主动上门现场指导。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用工资料等方式,从劳动合同、规章制度等方面进行“把脉问诊”,帮助企业剖析争议隐患和法律风险,有效提升自主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的能力。
“人社局仲裁院为企业和职工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更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嘉鱼县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完善“法院+人社+工会”工作格局,加强信息共享,继续为优化营商环境、共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