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6月26日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杨杉为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吴传清为咸宁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局长;

  朱从钦为咸宁市信访局局长。

  任命:

  黄大振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涂既彪为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肖志义的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利的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万军的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因机构改革,杨杉原任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吴传清原任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施继武原任咸宁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饶自斌原任咸宁市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