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法院
“诉前调解+赋强公证”为企业纾困解难

  本报讯 记者张欢、通讯员曹一平、吴金艳报道:近日,咸安区人民法院首次运用“诉前调解+赋强公证”成功化解一起涉企纠纷,即将诉前调解协议进行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为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提供了多赢选择和保障。

  咸宁一企业向银行贷款92万元,还款期限逾期后,因经济困难,未能全部还清贷款,银行将其起诉到咸安区人民法院。咸安区人民法院经审查案件材料,发现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具备调解基础,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该案委派至咸安区调解中心。

  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并在公证员的见证下办理了“赋强公证”——若今后欠款人不履行还款协议,银行可不经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为了减轻当事人经济压力,银行承担了此次公证费用。

  何为“赋强公证”?“指的是公证机构根据债权人、债务人以及担保人的申请,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咸安区人民法院有关工作人员介绍。

  对于债权人来说,“赋强公证”增强了对违约方的法律震慑,降低了维权过程中的风险和成本,传统的“后端”化解纠纷转变为“前端”介入预防,显著减少了案件进入诉讼阶段的可能性,有助于一次性解决纠纷。

  对于债务人而言,“诉前调解+赋强公证”为因经营困难、一时难以还清银行贷款的企业争取了一定的“喘息”时间,避免了其进入诉讼程序后,给生产经营造成信用受损等不利影响,最大限度保护了企业利益。

  今年6月起,咸安区人民法院与公证部门展开合作,打造“诉前调解+赋强公证”金融纠纷解纷新模式,不仅提高司法效率、降低解纷成本,也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起到良好效果。而该案的双方当事人,正是新模式实施以来的受益者。咸安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强实践,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化解金融纠纷,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为服务保障咸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平安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