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取消首套、二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
本报记者 徐浪

  5月25日,记者从相关单位获悉,我市全面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从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从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5%。同时,取消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

  我市各银行是否已执行最新房贷政策?房贷新政对购房者有何利好?记者对此进行了探访。

  我市火速落地房贷新政

  近日,央行连发多条重磅房地产新政,集中调整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以及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近日,记者从多家银行负责人、客户经理、个贷经理处获悉,我市各银行近日已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参照湖北省政策,及时做出了相应调整,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15%、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5%;取消首套、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

  “建行目前已开始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3.25%、二套房贷款利率3.35%。”建行咸宁分行房贷部业务经理徐西成认为,近年来首套房贷利率不断下调,由开始的lpr加点变成lpr减点,由最初的减20个基点,到后来的减40个基点,到这次的减70个基点,调控力度不断加大,前所未有,进一步体现了金融对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

  “我行在湖北省《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出台的第一时间做出了响应,目前已经开始参照湖北省政策,全面执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最新政策标准。”湖北银行咸宁分行副行长万鹏介绍,目前,湖北银行首套房首付比例降为15%,二套房首付比例为25%。利率方面,首套房贷款利率也从3.55%下调至3.25%,二套房贷款利率从4.15%下调至3.35%,贷款利率较前期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

  在万鹏看来,每年端午前后是楼市旺季,在这之前出台取消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降低首付比例等政策,是利好购房刚需和改善性群体进一步降低购房成本的有力举措,也体现了金融的政治性和人民性。

  购房门槛和成本大大降低

  “调整首付比例降低了购房门槛,减轻了购房者初始资金压力,而贷款利率下调则直接减少了购房成本和还贷支出。”万鹏认为,降低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贷款首付比例和取消首套、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对刚需和改善性购房群体最为实在。

  以市民王先生为例,首套房贷60万、分期20年的,降息前湖北银行首套房利率是3.55%,假如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本息合计460193.75元(其中利息160193.75元),降息后利率是3.25%,本息合计446656.25元(其中利息146656.25元),降息后利息减少13537.5元。若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本息合计487987.61元(其中利息187987.61元),降息后利率是3.25%,则本息合计470022.82元(其中利息170022.82元),降息后利息减少17964.79元。

  万鹏认为,一方面,每月还款额减少,节省下来的部分资金可用于其他消费,如购买家电、装修等,有望刺激消费市场。另一方面利率下调、首付降低会刺激市民购房需求,激励更多人选择购房,有利于稳定房地产预期,激活房地产市场,提振供需双方信心。

  公积金还贷成本进一步降低

  新政的落实对于使用公积金买房的群体来说,还贷成本也将进一步降低。

  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月18日,咸宁开始执行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

  以一笔金额40万元、期限30年的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例,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月供将由1708.07元降至1654.23元,减少约53.84元,总利息支出约减少1.94万元,购房人得到的好处是实实在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