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城管执法委结合咸宁实际,起草了《咸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2024年2月6日,《管理办法》通过了第六届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2024年3月26日,《管理办法》经咸宁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为什么要实施《咸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如何实施?5月6日,记者进行了采访。
让垃圾管理有法可依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急剧增加,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和终端处置体系的压力日益增大,环境隐患逐渐凸显,已成为制约我市文明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因素。
为扎实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自2017年起,我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多部门共同扎实推进,探索“集中式+就地式”全覆盖、全收集、全无害化处理餐厨垃圾的咸宁模式,形成了“党建引领、政府推动、部门协同、四级联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新局面。
为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法规体系,解决垃圾分类推进过程中的管理责任不清、义务难以落实等问题,使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我市出台了《管理办法》。
市环卫局局长董宏亮介绍,《管理办法》是贯彻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加快生活垃圾管理立法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法规体系,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
《管理办法》是解决城市生活垃圾随意丢弃的客观需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构建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的垃圾分类体系,对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和实现城市低碳减排目标都将产生极大的促进作用。制定出台《管理办法》,能够为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供法制保障。
《管理办法》是提升市民环保意识的实际需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不仅可以美化环境,还能有效增强市民环保意识,减少生产、生活活动对环境的危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仅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要求,同时也是造福子孙后代的民生工程,为巩固与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成果,提高城市管理层次和水平,制定出台《管理办法》十分必要。
全方位监管推动落实
董宏亮介绍,我市此次实施《管理办法》共7章32条,对立法依据、立法目的、基本原则、相关职责分工,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进行了详细规定。
其中,重点明确了各级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人民政府等职责和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行业协会、居民等责任;明确了生产者、销售者和经营者,以及不同场所、不同行业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的相关要求;明确了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并建立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不同场所、区域和居住区的管理责任人和其管理职责。同时,规定了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考核评价制度,激励机制,法律责任;将未分类的生活垃圾投放至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多次违反规定的个人处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混合运输和混合处理的,逾期未改正的单位,最高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不同于其他地区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我市的管理办法有三大特点。
第一,突出保护愿意分类的人的意愿。《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未分类的生活垃圾投放至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并针对违反此条款的个人设置了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保护市民的垃圾分类成果,保障参与垃圾分类的市民的积极性。
第二,体现柔性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应当受到罚款处罚的个人,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社会服务的,经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同意并完成社会服务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社会服务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制定。”采取以社会服务代替罚款处罚的方式,让执法更有温度。
第三,体现处罚是手段,分类才是目的。所有的处罚均规定:“责令改正”或“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逾期未改正的”,才处以罚款,通过先教育后处罚的措施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落实。
多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市城管执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城管执法委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不断完善前、中、末端的垃圾分类实施建设,建成7个省级垃圾分类示范社区、49个省级垃圾分类示范村,1座“省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主城区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设施基本全覆盖。接下来,将从宣传引导、业务培训、规范指导、贯彻实施、考核通报五个方面推动《管理办法》落地见效,切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走深走实,让生活垃圾分类成为全体市民的日常生活习惯,推动垃圾分类成为低碳生活新时尚。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刘明进表示,住宅小区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阵地,今年住建局将不断加强对物业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制定并完善物业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明确物业企业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物业企业的日常巡查和考核,确保其落实各项分类措施;将组织开展住宅小区卫生评比工作,对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的小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小区进行督促和整改,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同时,也欢迎广大居民和媒体朋友积极参与和监督,共同推动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陈威介绍,机关、企事业单位最早试点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该中心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试点示范建设、城区覆盖推进、辐射带动发展的主基调,着力构建职责明确、运行顺畅、科学规范、实施有效的工作体系,并结合我市公共机构实际,制发了有关分类宣传、绿色办公、反食品浪费、塑料污染治理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和文件,构建实施有目标、推进有计划、管理有方法、执行有标准的运行机制;通过开展入脑入心的宣传教育培训,组织身体力行的志愿服务行动,举办具有咸宁特色的垃圾分类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的行为习惯,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咸宁日报等媒介大力宣传我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态和成效,推介工作经验;采取“普查与抽查相结合、明查和暗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季度分系统对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单位开展多批次督查,采用现场答疑和指导、出具整改清单、规定整改期限、开展“回头看”等措施,督促整改工作见实见效。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董华军介绍,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商务领域垃圾分类工作,该局根据市垃圾分类办工作要求,结合大型商超和农贸市场等商贸企业实际,积极进行宣传发动和强化标准建设,结合创文、固卫、创食等专项工作,高频次通过媒体宣传、短信提醒、现场宣讲、签名承诺等多样式宣传倡议,引导商超、农贸市场及消费者强化垃圾分类意识;重点围绕大型商超农贸市场自行开展和联合咸安区商务局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引导经营主体加大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宣传力度,示范带动商贸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利用市烹饪酒店行业协会在餐饮行业的带动作用,向包含商超餐饮业态在内的全市餐饮主体和消费者发出“光盘行动”的倡议,开展员工岗位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