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童”行护成长
本报记者 王恬 通讯员 佘鹏辉

  4月27日,咸安区温泉街道南昌路社区联合湖北昕明律师事务所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宣讲活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活动,提升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意识。

  沈艳春律师以“河北邯郸未成年人案件”引出“校园欺凌”这一与小朋友们息息相关的话题,并结合真实案例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校园欺凌的危害、对校园欺凌的方式手段等”内容,号召小朋友们要做到“三不”: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活动现场,沈律师还呼吁孩子们要树牢法制观念,学会采用积极主动处理方式,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