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有益做法 创造咸宁经验
我市按下社会组织建立工会快进键
本报记者 贺春音 通讯员 程姜

  4月24日,市总工会组织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进一步推进全市社会组织建会专项行动。全市工会通过强化党建引领、科学精准施策、加强规范运作、抓好普惠服务,按下社会组织建会“快进键”,逐步在广大社会组织职工群众中形成“我的工会我的家”的自觉意识和良好氛围。

  社会组织为什么要建立工会

  据了解,社会组织是指经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我国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已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党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

  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强调,联系和引导相关社会组织,是群团组织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的一项重要任务。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工会是坚持党建带群建,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内在要求。

  加强社会组织工会建设,对于维护社会组织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于团结带领社会组织职工听党话、跟党走,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对于加强工会对劳动领域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联系服务,团结引导劳动领域社会组织人士,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推动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发挥作用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市总工会、市民政局联合印发的《咸宁市推进社会组织建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工会组织、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社会组织工会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发挥各自职责优势,加强联动配合,推动党中央的要求落地落实。

  《方案》对我市社会组织建会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级工会要以在当地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为重点,深入摸底排查,依法推进建会,到今年底,建会率动态保持在85%左右,并带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两新”组织建会工作。同时,推动已建会的社会组织健全组织体系,规范工作运行,充分发挥作用,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进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奠定组织基础。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黄汉强在当天的会议中表示,市总工会将认真贯彻落实全总、省总关于社会组织建会入会专项行动具体部署,为全省开展这项工作率先进行试点,探索有益做法,选树先进典型,创造咸宁经验,形成“一县一品牌”“一区一特色”“一行一亮点”的工作格局。

  我市建会工作如何开展

  据市总工会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我市将从八个方面开展社会组织建会工作。

  一、深入摸底排查。各地工会要组织力量对本地区社会组织建会情况进行深入摸底排查,切实摸清社会组织的数量分布、运营状态、职工人数和工会组建等情况。对已经建会的社会组织,及时填报完善相关信息。对尚未建会的社会组织,认真了解分析未建会原因,逐一突破。

  二、依法建会入会。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推动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依法建会、职工入会。对应建未建工会的社会组织,要明确目标时限,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尽快建立工会组织。对民办医院、学校、幼儿园等民非机构可重点建,对职工较多、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社会组织可单独建,对规模较小、行业相近的社会组织可联合建,对区域较分散、职工流动性大的社会组织可兜底建。

  三、规范工作运行。从源头把好社会组织工会主席人选关,同步健全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女职工委员会。理顺工会组织关系,完善工会组织架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会员代表大会、会员评价、会务公开、会员代表常任制等制度,规范工作运行,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激发社会组织工会活力。

  四、强化维权帮扶。坚持建会入会与维权服务一体推进。聚焦社会组织职工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需求,完善工会法律援助服务、劳动法律监督、集体协商、民主管理“四位一体”的工会维权体系,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畅通社会组织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注重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做好送温暖、金秋助学等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提供更多接地气、暖人心、更优质的服务项目,不断增强工会对社会组织职工的吸引力凝聚力。

  五、注重宣传引导。各级工会要注重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积极宣传社会组织依法建会和工会服务职工、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对个别阻挠职工建会的社会组织要敢于亮剑、公开曝光,为深入推进专项行动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要加强工会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做好工作能力水平。要加大宣传力度,培育推广社会组织工会工作先进典型,营造社会组织工会工作良好氛围。

  六、注重精准施策。对已经建立工会的社会组织,要加强工会规范化建设,促进工会作用发挥。各级工会要督促社会组织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支持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工会解决职工活动场地等问题。要加大对社会组织工会建设的经费支持力度。

  七、强化协调联动。各级工会要加强与民政部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和业务主管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定期研商工作,共享数据信息,合力推动社会组织依法建立工会、规范运行。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及时提供数据信息,做好政策宣传引导,通过将工会建设情况纳入社会组织评估指标等适当形式,支持和推动社会组织工会建设。在推动建立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时,应吸纳同级工会参与。

  八、做好调研总结。专项行动期间,通过开展调研、通报工作、召开经验交流会等方式,及时梳理总结工作进展情况,研究破解难题,确保专项行动实效。各县(市、区)总工会、咸宁高新区总工会每月要填写上报《咸宁市社会组织建会专项行动实施进展情况统计表》,社会组织建会入会经验交流材料于8月初报市总工会组宣部,12月1日前,形成专项行动实施进展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