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人民法院发放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本报讯 通讯员付艳丽报道:4月15日,通山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同步发出该县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全某和刘某于2006年3月登记结婚,于2006年5月生育女儿刘某1,2010年3月生育女儿刘某2,2014年9月生育儿子刘某3,但因家庭琐事,两人时常发生争吵。2024年4月,全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

  庭审中,考虑到三个子女均系未成年,为引导双方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办法官当庭宣读并向案件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提醒二人无论婚姻关系是否存续,都应当主动承担起为人父母的责任,共同关心、呵护孩子的健康成长。

  全某和刘某也当场承诺,不论夫妻关系是否挽回,都一定会履行好为人父、为人母的责任和义务,为孩子们提供一个幸福的童年,即使最终解除婚姻关系,也会关注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妥善处理好抚养、探望、财产等相关事宜,不让自己在婚姻生活中的不开心影响到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