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我市10家单位接受现场评议

  本报讯 通讯员李华钰报道:4月3日,2023年咸宁市市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履职报告评议暨述法会议召开,全市43家普法责任单位参加会议。

  会上,咸宁市新闻出版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10家被评议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次上台作2023年度普法履职报告。

  随后,由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法律工作者代表、媒体代表等组成的专家评议团、参会市直单位以及普法主管部门,分别对被评议单位普法履职情况进行现场评分。最终,咸宁市新闻出版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分获此次评议的前三名。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普法融入法治建设全过程各领域,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抓好普法工作。要以“以案释法”为载体进行普法,以重要节点为载体进行普法,以热点事件为载体进行普法,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会议强调,要做好“以法促治”文章,形成普法工作合力,加强部门间密切协作,构建联动式的“大普法”格局。各责任单位要把落实普法责任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把普法工作贯穿始终。要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为抓手,推进落实各项“八五”普法任务,努力以高质量法治为咸宁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