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守护“她”权益
—— 咸宁市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深化妇女权益保障工作
○ 通讯员 李蔓 熊聪 李颖

  今年2月,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明确提出要深化妇女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聚焦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保障、人格权益保障等,加强民事、行政与公益诉讼监督。专项活动部署以来,咸宁市检察机关积极能动履职,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入开展专项监督,以检察力量守护“她”权益。

  给歧视女性的招聘纠偏

  现场人头攒动,咨询、求职的群众络绎不绝,企业招聘公告牌也规范有序摆放。通城县检察院对一起保障妇女就业权益公益诉讼案开展“回头看”,在该县银山广场举行的“春风行动”招聘会现场看到了以上场景。

  但一个月前却是另一番景象——

  春节过后是招聘求职旺季。该院第四检察部干警实地走访县域内多个招聘现场、浏览各类招聘网站,发现辖区内部分用人单位在招聘广告牌、网络招聘平台上发布含有“要求男性”“男士优先”“限男性”等性别歧视内容的招聘信息,而上述招聘信息内的岗位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符合女性工作的岗位,限制或损害了妇女平等求职就业的权益,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此类情况,3月6日,通城县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网络招聘工作监管职责,对网络招聘平台上发布的招聘信息逐一核查,加大对招聘信息的审核力度,同时在辖区内全面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妇女权益保障自查行动,切实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到相关网络招聘服务平台和用人企业进行调查核实,要求立查立改,及时删除涉及就业歧视的信息,规范招聘信息的发布,切实消除就业歧视,保障女性平等求职权利。

  “很多岗位招聘都取消了性别限定,让我们找工作更有信心了。”银山广场“春风行动”招聘会现场,为照顾家里年迈的父母选择返乡就业的陈女士开心地说。

  让母爱更无“碍”

  “母婴室内设施完善,布局合理。以后宝妈外出遇到哺乳、换纸尿裤等情况不用担心‘隐私’暴露于公共场所了。”近日,嘉鱼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卫健局开展母婴室建设整改情况“回头看”时,一位特邀检察官助理赞不绝口。

  人流量较大的医院、公共场所没有母婴室、母婴室设施配备不齐……这是宝妈们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

  民有所呼,检有所应。今年年初,嘉鱼县检察院持续开展“完善母婴室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组织干警深入全县规模大、人流量多的汽车站、大型商超、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调查,发现部分公共场所已设立的母婴室存在面积不达标、基础设施不齐全、导向标志不显著或未设立母婴室等问题,不能满足哺乳期妇女和婴幼儿哺育、育婴的需求,损害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随后,该院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邀请行政主管部门、属地人民政府召开听证会并现场送达检察建议书,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规范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和整改,加强日常管理维护,为携婴外出妇女提供舒适、贴心的服务,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立行立改。

  2月27日,嘉鱼县检察院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等对该案整改成效进行现场“查收”——全县已新建母婴室6个,整改提升母婴室5个,专人进行管理,定期通风、消毒,保持干净整洁,实现了随到随用、便捷好用。

  “母婴设施建设是城市温度的窗口,推进公共场所母婴室规范建设,充分体现了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是检察机关践行检察为民的生动体现。”湖北省人大代表、嘉鱼县新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郑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