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3集体2个人荣获全国先进

  本报讯 记者吴青朋、通讯员张奇报道:近日,司法部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我市司法行政系统3个集体、2名个人上榜。

  通城县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崇阳县司法局和嘉鱼南嘉法医司法鉴定所被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咸宁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科一级主任科员卢敏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湖北秋泽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邓巍被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通城县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紧贴一线、创新举措,在县妇联、残联、团委、乡镇、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人社局、重点学校、武警中队等相关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设立留守儿童法律援助联系点3个。五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84件,解答法律咨询21339人次,调解矛盾纠纷1548件,真正做到件件有回音,案案有着落。

  崇阳县司法局紧扣“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以及“优化营商环境 发展县域经济”等中心工作,组织发动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同时加强全县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确保和谐稳定,为该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