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多部门联合执法
保障库区生态安全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田明、通讯员吴咏报道:今年3月1日至6月30日,崇阳县实施为期四个月的禁渔期,禁渔范围为青山水库、陆水水库崇阳四级电站下游水域。连日来,崇阳县公安局、县农业局、青山湿地公园和青山镇在禁渔水域常态化开展执法巡查,严厉打击重点水域内非法捕捞行为,切实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

  3月20日,执法人员乘坐执法艇在禁渔水域对各处水道、码头、水上停泊点等地开展执法检查,通过高音喇叭提醒过往船只注意航行安全,并告知禁渔期间不得进行捕捞作业、禁止收购、贩卖、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和禁止炸鱼、毒鱼等非法捕鱼活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对违规捕鱼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暂扣捕鱼工具。

  禁渔期间,联合执法组将常态化开展巡查行动,紧盯重点水域、重点时段,严厉打击违规捕捞、垂钓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非法捕捞、垂钓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切实维护禁渔期库区管理秩序,保障禁渔措施落到实处,守护水生态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