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曹轩宇报道:随着法槌沉重的回响,法官对一起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作出判决,让一个两年来无家可归的“小小贝”成为“国家的孩子”。春节前夕,咸安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法庭受理并审结首例撤销监护人资格案。
阿强与小美相识于情窦初开的年纪,在尚未成年且不具备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偷食禁果,产下一女婴。阿强与小美家境均不富裕,双方父母也都拒绝抚养女婴,为此多次发生争执。
2021年下半年,在市妇联、公安、民政部门的联合救助下,市民政局为其申请了收留救助,将女婴取名为“小小贝”,并安置在咸宁市儿童福利中心,解决了“小小贝”的临时生存问题。
2022年至2023年期间,市福利院院长多次与阿强和小美及其家属沟通,双方依旧表示没有能力抚养小孩,均不愿意履行抚养义务。今年1月15日,为保障“小小贝”的生活和成长,市民政局无奈向咸安区人民法院递交申请,请求撤销“小小贝”父母、祖父母的监护权,并申请市民政局担任“小小贝”的监护人。
该案立案后,家事少年法庭庭长陈卫华第一时间前往了“小小贝”生活的福利中心,了解其家庭情况及监护情况,多次与福利中心负责人沟通交流,组织多方进行调查和听证。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小小贝”的父母及其家属作为监护人,从“小小贝”出生至今拒不履行监护职责,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已不宜再担任“小小贝”的监护人,其监护人资格应予撤销。而咸宁市民政局下设机构咸宁市儿童福利中心代养已有两年之久,并且“小小贝”在该中心得到了悉心照顾,生长发育正常、身心健康良好,因此,指定咸宁市民政局为“小小贝”的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判决生效后,陈卫华法官对咸宁市儿童福利中心进行了案后回访,询问了该院负责人“小小贝”今后的学习和生活打算,并送上了“母亲”的祝福和期待。
陈卫华表示,家是温暖的港湾,也是感情的归宿,是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环境。在未成年人父母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时,法律赋予了履行社会保障职责的国家机构代表国家履行监护职责,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坚强的后盾,同时国家机关也会严厉惩处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