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大雪照亮可贵的公德意识
○邓昌炉

  近日,我市遭遇大雪降温天气,给人们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面对恶劣天气,全市志愿者们闻雪而动,积极参与扫雪除冰和送温暖活动,那一件件红色马甲,成为雪中的亮丽风景。他们用实际行动,点亮了可贵的公德意识和公共精神。

  大雪纷飞,街道积雪深厚。志愿者们不顾严寒,努力清扫,为市民开辟出“暖心路”。他们的付出,不仅方便市民出行,更让人感受到社会温暖。这种无私奉献,正是公德意识的生动体现。

  同时,全市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扫雪除冰。众多商家也自觉清扫门前积雪,这种利己利人之举,体现了他们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许多市民也纷纷自觉参与公共区域除雪活动,这种团结协作精神,展示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公德意识,是个人对公共利益和社会责任的自觉关注和积极实践,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这场大雪,让咸宁市民的公德意识展现无遗,也让我们看到了这座城市的文明底色。事实上,这种公德意识不仅体现在扫雪除冰中,更体现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只有每个人都积极践行公德意识,社会才会更加美好。当前,咸宁文明城市建设需大力提升市民素质,着重培养市民“自扫门前雪,也管他人瓦上霜”的公德意识和公共精神,让公德意识在城市中闪耀光芒,让城市更有品质、更具魅力、更加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