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公安局举办法制培训班

  本报讯 通讯员舒文琪报道:“在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中,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的鉴定意见可能出现鉴定主体不适格、检材来源不合法、鉴定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导致鉴定意见备受质疑,影响办案质效。全面规范审查办案程序、检材及鉴定程序,类型化适用鉴定意见,是解决实务中鉴定意见审查存在问题的有效路径。”1月3日,通山县检察院检务督察专职人员、一级检察官阮文革受邀在县公安局2024年第一期法制培训活动中进行专题授课。

  与会民警纷纷表示,此次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办案的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拓宽了规范收集、固定案件证据的思路,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对照检查日常执法办案过程中的经验得失,将对今后更加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办案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