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公益诉讼守护绿水青山

  本报讯 记者阮智愚报道:日前,通山县大畈镇富水湖畔,水鸟翻飞、碧波荡漾。

  “主题教育开展以来,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流域综合治理,守护绿水青山。”通山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主任王忠辉说。

  2023年7月,在大畈镇界首文化广场,由通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郭某钦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一案开庭审理。

  庭审当天,被告人家属在检察官和现场工作人员及当地群众的见证下,投放20万尾鱼苗,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同年,通山县检察院对滥伐林木情节轻微的2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督促不诉后补植复绿。

  不仅通过公益诉讼推动对环保问题的“惩戒+修复”,通山县检察院还坚持以诉前检察建议,监督职能部门强化环境治理。

  2023年10月,通山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平台收集到线索,通山县某小区后山的生猪养殖场散发异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收到举报线索后,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程修颖立即前往涉案企业进行实地走访,查明公益受损事实,迅速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结合调查走访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相关行政部门和属地政府立即行动,督促该养殖场整改不合规行为,并保证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2023年,该院对全县1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排查,通过向乡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保护饮用水源地;针对可能存在工业违法排污、洗涤餐饮行业污废水偷排、散乱污小作坊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向相关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0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非法排污行为。

  主题教育开展以来,通山县人民检察院融合各项检察职能,在流域综合治理、生态领域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以办案促保护,以打击促恢复,以治罪促治理,为守护绿水青山、建设秀美新通山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