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12月29日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夏福卿为咸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

  石裕加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孙金波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王慧华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

  谈锐为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张嘉萍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廖旭为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郑继伟为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多锐为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彭超为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罗劲松的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谈锐的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李春明的咸宁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义军的咸宁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何炳南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莉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涂海兰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徐金美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