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青朋、通讯员王曙峰报道:12月13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为进一步激发餐饮消费潜力,助力餐饮企业恢复发展,推动我市商贸流通业全面复苏,根据统一安排,12月15日-12月31日,我市发放“惠购湖北”岁末消费券。
据介绍,本轮岁末消费券发放券种为餐饮券,将通过云闪付、美团、建行生活、翼支付、抖音等5个平台发放。设置20元、50元、100元三种面额,核销门槛为面额的4倍。此次消费券仅限使用于餐饮门店(但不得用于购买香烟)。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消费者当天抢领的消费券限当天使用,当天未使用的消费券作废,其对应的资金自动滚动到第二天继续投放。消费券发放资金用完即止,某一平台资金用完后,该平台停止发放。资金未用完的平台继续发放至活动截止。消费者可同时在所有平台抢券,但在同一个平台每天最多只能抢领到1张消费券。
活动期间每天10:00开始发放,当天24:00截止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