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靠自律也靠他律。文明行为的养成重在自律,但也需要他律保障。”12月11日,谈到对文明的认识,文明观察员王冕说。
在王冕眼中,文明是一种社会行为规范,是人类在长期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包括道德、法律、制度等方面的内容。它体现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精神风貌和文化底蕴,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随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步伐不断加快,城市的文明程度稳步提升,让王冕深切感受到生活越来越美好。
“文明,已经成为我们这座小城的闪亮名片。”王冕笑着说,来过咸宁的亲朋好友都赞叹这里的景美人更美,“他们的称赞,让我与有荣焉。”
王冕是一名“00后”,在咸安区浮山街道甫兴社区工作。尽管工作的时间不长,但她有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在她眼里,文明之花在社区处处绽放:
专属于未成年人的“蒲公英课堂”里,大学生志愿者耐心讲授《论语》中的“仁”“孝”“信”理念,引导孩子们做热爱学习、善结益友、谦逊有礼的“小小君子”。
定期开展的卫生清扫活动,大家都是踊跃参与。有的居民因为要上班,一大早就起来,做好卫生清扫后再去上班,大家共同出力让环境更加美好。
社区居民罗建齐,经常开展文艺活动,带领居民学唱山歌,从山歌的历史、演唱技巧、歌词创作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和示范。大家用深情的嗓音,唱出对家乡的热爱。
这些文明的瞬间,让王冕欣喜,也让她更坚定践行文明理念的决心。
“文明的概念虽然很大,却可以落实在一些小事上。”王冕认为,比如在公共场所,可以约束自己不乱丢垃圾、不损坏设施,维护公共环境的整洁和美观;自觉主动进行垃圾分类,并定时定点投放。这些事情看起来很小,但也都是在践行文明理念。
王冕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除了不断提升自己的文明素养,以身作则外,她还积极制止不文明行为,倡导文明理念。
这段时间,社区正在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宣传。王冕认为,这样的宣传很有必要。
“只有从内因到外因共同发力,才能不断推动社会文明水平的提升。在一些人还不能自觉摒弃陋习的情况下,既教且罚,才能更好地促进广大市民增强文明意识、提升文明素养。”王冕表示,《条例》对不文明行为有相应的处罚规定,它通过法治手段和制度力量来震慑不文明行为,有助于市民改掉陋习,从开始的有所顾虑、忌惮被罚,逐渐变成一种行为习惯,进而发自内心地认同社会文明准则,成为文明社会的追随者、倡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