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辉庭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3年10月26日政协咸宁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

  周辉庭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副主席职务;

  陈建华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秘书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