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放首批稳岗返还资金756万余元
“免申即享”惠及市场主体1093户

  本报讯 记者李思源、通讯员张志平、郑茜报道: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企业用工,市人社部门及时启动2023年稳岗返还工作。截至目前,市直已发放2023年度首批稳岗返还资金756.79万元,惠及市场主体1093户。

  按照稳岗返还政策要求,今年稳岗返还政策惠及更广,参保企业2022年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金额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实施。该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此次稳岗返还工作继续采取“免申即享”经办模式,无需企业申报,由人社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精准筛查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经市发改、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确认,通过12333平台逐一推送政策信息,经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资金直接拨付至企业对公账户或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