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农业行政执法护航增产增收
全县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1798家

  本报讯 记者陈新、丁伟、通讯员徐智慧报道:上月,通城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县银山广场开展集中销毁非法捕捞渔具活动,用实际行动打击和震慑非法捕捞行为。

  销毁现场,执法人员通过分解、拆卸、锤击等方式将非法渔具网具进行集中销毁,在销毁完成后,这些非法捕捞渔具将被送往专业机构做进一步处理,坚决防止渔具网具再次流入市场。

  此次集中销毁活动,是通城县开展农业执法的一个缩影。

  去年以来,县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省、市、县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安排,以国家挂牌督办问题整改为契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措施落实落地,统筹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始终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护农,为全县现代农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该局通过配齐执法装备,组织党员干部学法学政策等,增强执法队伍“软硬”实力,进一步提升执法履职能力。结合“3.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普法宣传;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一对一开展普法、跟踪指导服务。强化日常监管,不定期开展拖拉机、能源沼气、渔业船舶安全等隐患的大排查和专项整治,预防事故发生;对农资经营、私屠滥宰、非法捕捞等开展常态化执法监管;与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生猪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农村乱占耕地专项整治”等联合执法。

  两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216人次,印发宣传材料22500余份。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4起,调解纠纷28起;排查和治理农机安全隐患71起;查获电鱼设备96台/套,网具38张。

  农业行政执法护航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目前,全县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1798家,其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15家,省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39家。元月至8月份,农产品加工产值达到3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