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2023年8月综合评价情况通报
(二)各地所辖乡(镇、办)综合评价首末名及得分:

  根据省住建厅《2022年全省城市管理工作检查考评方案》(〔2022〕663号)、《咸宁市城市管理条例》、《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2023年月度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咸政办函〔2023〕1号)和全市“拼搏赶超”2023年第四次会议要求,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2023年8月份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各地同步对所辖乡(镇、办)集镇建成区管理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7个评价区域排名及得分:

  第一名:咸安区,得分91.25分

  第二名:赤壁市,得分90.92分

  第三名:通城县,得分90.83分

  第四名:中心城区,得分90.21分

  第五名:崇阳县,得分89.81分

  第六名:嘉鱼县,得分89.08分

  第七名:通山县,得分88.38分

  《咸宁市城区2023年8月数字城管案件处置情况一览表》(详见第八版)

   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