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近日我市建立咸宁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储备库。经企业申报、县(市、区)初审并推荐、组织专家评审、对外公示、研究讨论等程序,此次全市共计23个符合支持方向及内容且具备可行性的项目,被纳入咸宁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储备库。
待库内项目建设完成且验收合格,按照单个项目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30%(实际投资额以第三方专项审核数为准,下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不超过50%)给予补助,其中: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不超过120万元);乡镇快递物流服务站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不超过25万元);其他类型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不超过60万元)。
项目入库实施动态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征集项目,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属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入库申请。
